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
學生實習風險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教職成廳〔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明確提出,職業教育要“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現在正值新學期開始,大批職業學校學生將要到生産一線開展頂崗實習和教學實踐活動。針對中等職業學校實習學生年齡低、實踐工作經驗少、異地實習等問題,為更好地落實《綱要》提出的要求,現就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風險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教育部 財政部 中國保監會關於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通知》(教職成〔2009〕13號)的相關要求,儘快建立起基本覆蓋城鄉、貫穿學生實習實訓全過程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風險管理機制,成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報教育部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二、各中等職業學校校長是學生實習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地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學生實習風險管理工作,形成學生實習前有專門培訓、實習中有過程管理、出險後及時賠付的全流程風險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學生人人參保、應保盡保。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三部委文件的要求,及時為參與頂崗實習的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為儘快形成全國統一的實習風險防範體系,請參照我部組織有關專家選定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實施方案制訂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確保實習安全人人有責。涉及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企業、學校、學生家長等各個方面,要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學生實習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為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撐和制度保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聯絡。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