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10年學校突發
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四次預警通知
教體藝廳〔20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據衛生部統計,近一段時期,急性出血性結膜炎、手足口病疫情上升,局部地區時有霍亂、細菌性痢疾、登革熱等傳染病疫情暴發。此外,秋季也是食物中毒高發季節。為加強秋季學校傳染病防控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現將有關工作要求強調如下:
一、認真搞好校園環境衛生。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掃保潔, 消除衛生死角,特別要做好廁所和垃圾的管理,保持環境衛生。同時要加強教室、宿舍等場所的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溫度適宜。登革熱流行地區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及時清理積水、雜草,清除蚊蟲孳生地,實施防蚊滅蚊措施。手足口病和急性出血性結膜炎發病較高地區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在衛生部門指導下做好環境消毒工作,托幼機構還要經常清洗兒童的玩具及其他用品。
二、切實落實各項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0]160號),切實落實各項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做好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有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的學校要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通過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提供的學生生活飲用水應請當地衛生部門進行水質檢測,經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切實落實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要認真落實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要加強與衛生部門的疫情信息溝通,做到傳染病病人的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治療。
五、開展有關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與當地衛生部門的聯絡,根據當地傳染病流行情況,以多種形式開展急性出血性結膜炎、手足口病、登革熱、腸道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特別要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不揉眼,不共用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喝生水,不吃不潔、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生吃蔬菜水果要洗凈,有病及時就醫,增強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還要通過多種形式對家長進行宣傳,以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六、嚴格執行學校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對疏于管理,落實措施和監管不到位,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後,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要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