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甩挂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交運發〔2010〕5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局):
按照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甩挂運輸發展的通知》(交運發〔2009〕808號),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共同制訂了《甩挂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章)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甩挂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