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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7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煙花爆竹
市場監管促進煙花爆竹消費安全的通知

工商市字〔2010〕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1年元旦、春節將近,進入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3號)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監管,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費者人身、財産安全,現將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監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站在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高度,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努力做到“四個統一”,牢牢把握“四個只有”,把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監管工作作為節日市場監管的重要工作任務,抓緊抓實、抓出成效。要認真學習領會國辦發〔2010〕53號文件精神,全面、準確理解文件賦予工商機關的監管職責和權限,做到監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當地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嚴格落實責任制,做到早部署、抓落實、講實效,促進市場消費安全。
  二、嚴格市場準入,切實規範經營主體。各地要嚴把煙花爆竹經營主體登記準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企業和經營者,必須在取得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證後,才能核發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經營者,應根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三、加大巡查力度,切實規範經營行為。各地要切實加大市場巡查力度,突出巡查重點,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和基層工商所的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增強執法合力。各地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牽頭的部門協調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公安、質檢、交通運輸、商務、海關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建設。
  如有重大緊急情況,應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報告。聯絡電話:(010)88650301(總局值班室)。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