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經費
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農〔20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水利(務)廳(局),總後勤部財務部、基建營房部,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水利局:
為加強對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經費的管理,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財政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水利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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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經費使用管理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