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
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農〔2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林業廳(局):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與項目管理,促進項目科學實施,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聯合製定了《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財政部、國家林業局。
附件: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
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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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