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
(大廈、工業區)評驗結果的通報
建房〔2011〕2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規範物業服務行為,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我部對申報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的物業管理項目組織實施了考評驗收工作。經按規定程序評驗並公示,北京市萬科西山庭院等136個項目達到“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標準,被評定為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及江蘇、黑龍江、遼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復驗意見,決定取消北京市西城區中直德外新風南裏小區等66個項目獲得的“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
特此通報。
附件:1.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名單
2.取消“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的物
業管理項目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下載: 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名單
取消“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的物業
管理項目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