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1年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的通知
商資函〔2011〕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局、統計局、外匯局:
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是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監管、轉變政府管理方式、改善投資環境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資企業存續狀況,為政府決策服務的工作平臺。為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聯合年檢的實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經貿資發第93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做好2011年全國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要嚴格按《通知》要求組織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立足本職,依法行政,各司其職,在工作中加強協調和配合,週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企業的參檢率,高質量完成聯合年檢工作。
二、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辦公時間,年檢內容為2010年度外商投資企業運營情況。在我國境內,依法批准設立並登記註冊、獲得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均須參加年檢。
三、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應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和現有網絡資源,認真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網上年檢,有條件的參檢部門可利用網上年檢平臺完成相關數據收集工作。
四、開展電子簽章試點工作的地區,應在確保資金支持前提下開展工作,不得向企業攤派費用。
五、對不申報年檢、未如實申報年檢情況或在生産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依法處理。會計師事務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財務會計等法規制度的規定,客觀、真實、公允地進行鑒證和服務。
六、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年檢工作的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確保年檢工作有序進行;要加強對政府部門和企業年檢工作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聯合年檢工作人員業務水平;要加強對年檢數據的統計分析,充分利用聯合年檢的信息資源和數據,深入分析外商投資企業運營情況,年檢工作結束後形成分析報告上報。
商務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