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公文公報>>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10日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關於組織開展在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函[2011]259號

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雲南、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委,天津、上海市城鄉建設交通委,重慶市城鄉建設委:

    為進一步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工程風險管控,我部決定對在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展質量安全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福州、南昌、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東莞、成都、昆明、西安市在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二、檢查重點

    (一)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規範性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三)工程風險管控情況,重點是專項勘察、專項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監控量測等實施情況。

    (四)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是應急預案的制訂、應急資源保障及應急演練情況。

    (五)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三、檢查方式及時間安排

    檢查分為自查和督查兩階段,時間為2011年5月至8月。

    第一階段(5月到8月上旬),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自查和整改。

    第二階段(8月下旬),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我部組織督查。部分城市在建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督查與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統一部署,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部署。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在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部署。要採取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自查與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檢查,真正做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避免形式主義、走馬觀花。

    (二)及時整改總結。各地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徹底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罰。要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提煉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2011年8月10日前將自查整改總結報送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請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定1名同志作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聯絡員,並於2011年5月20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絡方式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聯絡人:范蘇榕,唐四海

    電 話:010-58933041,傳真:010-58934464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