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下屬中鋼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和東悅投資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對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鋼集團)下屬中鋼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鋼國際控股)和東悅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悅公司)及其下屬單位2007至2009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中鋼國際控股成立於2005年,註冊資本1000萬港元,擁有7家全資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主要從事冶金原料産品進出口貿易、金融投資等業務。據中鋼國際控股的合併會計報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鋼國際控股資産總額66.15億元,負債總額49.76億元,所有者權益16.39億元。2007至2009年,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69.39億元、231.22億元和245.41億元,凈利潤分別為7.13億元、5.20億元和0.61億元。
東悅公司成立於2000年,註冊資本3港元,主要從事廢鋼、氧化鐵皮進口業務。據東悅公司會計報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東悅公司資産總額為5837萬元,負債總額為1013萬元,所有者權益4824萬元。2007年至2009年,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7300萬元、4252萬元和15466萬元;凈利潤分別為669萬元、294萬元和1439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中鋼國際控股及所屬7家企業和東悅公司,涉及資産量60.35億元,佔中鋼國際控股資産總額的91.23%。審計結果表明,2007年以來,中鋼國際控股和東悅公司逐步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厘清內部業務分工,推動企業資源計劃(ERP系統)的應用,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地反映了2007年至2009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在財務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夠規範和嚴格的問題。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中鋼國際控股和東悅公司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審計發現並向有關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3起,有關部門正在依法查處。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6月,中鋼國際控股以支付仲介費名義,從東悅公司套取資金94萬元用於發放獎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國際控股已收回發放的獎金73.46萬元,中鋼集團對1名責任人員作出免職處理。
2.2006年9月至2010年6月,中鋼國際控股所屬中鋼國際廣場(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公司)虛列支出轉移資金17.68萬元,形成賬外資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天津公司已將資金結余5.78萬元存入公司基本賬戶,並調整了有關賬目。
3.2007年11月,中鋼國際控股所屬天津公司利用假發票報賬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天津公司已取得了有效發票,並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發票報銷的管理,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4. 中鋼集團所屬公司虛增銷售收入19.8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集團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5.中鋼國際控股以佣金形式調節關聯公司利潤2.17億元,代專業公司支付採購尾款594.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集團相關部門已制訂有關管理辦法,以進一步加強佣金管理。
(二)投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至2010年6月,中鋼集團投資的中鋼天津響螺灣項目尚未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天津公司的設立尚未經商務部核準,中鋼集團也未將該項目作為非主業性質房地産投資項目向國資委報告。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集團已將中鋼天津響螺灣項目向國資委進行了補報,將項目公司的設立事宜和該項目情況報商務部,天津公司致函天津發展改革委,請其協助將該項目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
2.中鋼天津響螺灣項目在對17個分項目的邀請招標中,有6個分項目的邀請招標單位僅為2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集團相關部門要求相關企業嚴格執行國家規定,進一步規範招投標管理。
3.中鋼國際控股進行的3個境外投資項目,未嚴格執行國家境外投資活動報告制度。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集團已將上述3個境外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報國資委備案,相關企業也認真學習了相關規定,完善內部管理流程,確保今後嚴格遵守國家境外投資報告制度。
4.中鋼國際控股下屬謹信投資有限公司開展期貨交易未嚴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則,通過境外非法期貨經紀商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導致184.68萬元難以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已更換期貨交易委託單位,並加強期貨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持續跟蹤非法期貨經紀商清盤情況,盡可能追回資金。
5.中鋼國際控股所屬勝融興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融公司)未按中鋼集團相關規定控制股票投資風險,截至2010年6月,該公司持有單只股票賬面浮虧5247萬元。此外,勝融公司在負責歸集管理中鋼集團海外機構資金過程中存在大額提取現金用於支付個人佣金,部分資金轉入中鋼集團其他單位工作人員個人賬戶用於單位日常開支,中鋼集團所屬公司利潤624.9萬美元長期在勝融公司挂賬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國際控股要求相關企業嚴格執行中鋼集團《金融産品投資操作流程及管理辦法》,加強對投資業務運行狀況的跟蹤和實施監控,嚴控投資風險;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外機構在勝融內部往來賬戶資金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內部往來賬戶的資金管理,勝融公司也將挂賬的624.9萬美元交回中鋼集團所屬公司入賬。
(三)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中鋼國際控股銷售鋼材業務風險控制不力,形成損失233.9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國際控股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對自營業務的風險控制,謹慎選擇貿易對象,並嚴格按照《中鋼國際控股公司經營風險管理辦法》進行風險控制。
2. 中鋼集團被合作夥伴佔用資金88.07億元,截至2010年6月底未對風險狀況進行系統評估,未形成有針對性的風險應對預案。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鋼集團成立了專項指導小組,在全面分析風險的基礎上形成了風險評估報告,提出了風險控制措施,逐步降低應收預付款規模;制定了《中國中鋼集團公司黨委關於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
3. 中鋼國際控股佣金協議不規範, 協議未列明第三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
中鋼集團相關部門已制訂有關管理辦法,並採取進一步加強佣金管理的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