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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6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公告

2011年第13號

關於批准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准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的生産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瑪咖粉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瑪咖粉

中文名稱

瑪咖粉

拉丁名稱

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

種屬: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行菜屬)

食用部位:根莖

生産工藝簡述

以瑪咖為原料,經切片、乾燥、粉碎、滅菌等步驟製成。

食用量

25/天

質量要求

性狀

淡黃色粉末

蛋白質含量

點10%

膳食纖維含量

10%

水分

10%

其他需要説明的情況

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簽、説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