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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1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加強內地新疆班清真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民廳〔2011〕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宗)委:
  舉辦內地新疆高中班以來,各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辦班學校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政策,切實加強清真食堂管理,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隨著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內地新疆中職班的舉辦,內地辦班學校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學生將大幅增加。為進一步加強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新疆中職班辦班學校(以下簡稱辦班學校)清真食堂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辦好清真食堂重要性的認識。尊重少數民族飲食習慣、辦好學校清真食堂是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維護學校穩定的重要內容。各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門和辦班學校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清真食堂管理的重要性。辦班學校要加強領導,選派熟悉民族政策、責任心強、業務過硬的人員從事清真食堂管理工作,切實為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師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條件。
  二、建立健全清真食堂管理制度。要認真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在各級各類學校設置清真食堂、清真灶有關問題的通知》(教民〔2000〕13號)的要求,辦班學校必須單獨設立清真食堂,並在食堂顯著位置標注“清真”字樣。各地有關部門和辦班學校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和學校實際制定清真食堂建設、人員用工、環境衛生、安全、培訓、服務、監督檢查等相關管理辦法,從制度上規範管理。
  三、要加強原料進貨儲運和安全衛生管理。各辦班學校要與當地清真食品生産經營部門建立定點供應關係,清真食堂主輔料食品必須到當地政府部門指定的清真食品銷售點購買,並堅持清真食品入庫檢查制度。清真食堂內不得儲存清真禁忌食品,清真食堂的加工工具、計量器具、儲存容器和運輸工具必須保持專用。清真食堂主副食品倉庫要有專人管理,食堂操作間和工作人員通道應禁止無關人員進出,防止發生食品安全衛生事故。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注意防火、防盜。如有重大事件發生,須立即按照規定程序上報。
  四、做好對清真食堂員工的培訓工作。各辦班學校要加強對清真食堂從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對清真食堂從業人員進行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識的培訓與教育,使他們充分了解少數民族的飲食習慣和禁忌。所有清真食堂中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清真食品行業合格證書,持證上崗。要安排適當比例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人員從事清真伙食烹飪。
  五、要加大對清真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各級教育、民族工作部門要把清真食堂的建設和管理作為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指導幫助辦班學校解決問題,提高管理水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辦班學校辦好清真食堂,幫助學校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各辦班學校要主動接受當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門對學校清真食堂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各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門和辦班學校要關心少數民族學生的生活,深入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引導學生以正確方式、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意見,深入細緻地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要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借機煽動,製造事端,堅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