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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1日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關於切實加強建築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
建質電〔2011〕1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天津、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近期,一些地方和行業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特別是“7·22”京珠高速長途客車燃燒事故和“7·23”甬溫線動車追尾事故,給人民生命和財産造成重大損失。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1〕36號,以下簡稱《通知》)。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建築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建築生産安全事故,現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産工作的認識
  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共同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建築安全生産形勢總體穩定,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産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12.09%和11.24%。但也要看到形勢仍比較嚴峻,特別是6月份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産安全較大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有所上升,有些地區建築生産安全事故出現反彈,鄉鎮農民違規自建房坍塌事故也時有發生。對此,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予以高度重視。要認真學習領會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通知》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工作部署,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産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切實做好建築安全生産工作,努力促進全國建築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認真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安全責任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結合我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質〔2010〕164號)要求,進一步督促指導建設、施工、監理等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認真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生産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及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真正把安全生産責任落實到企業及施工現場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確保建築施工安全。
  三、切實加強汛期建築安全生産工作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1〕30號)精神和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築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建安辦函〔2011〕19號)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強防範意識,做好汛期建築安全生産各項工作。要及時掌握極端天氣和地質災害預警,認真分析查找本地區汛期安全生産的薄弱環節,制定應對措施。當前正值主汛期,要重點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以及供水、燃氣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檢查,確保建築施工和市政設施運營安全。同時,要做好汛期建築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汛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四、強化建築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力度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我部關於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築施工行為專項行動等項工作的部署,強化建築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力度。要狠抓隱患排查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要依法查處建設單位不辦理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不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等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的行為,依法查處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挂靠、違法分包和監理單位違法轉讓監理業務等行為。要進一步整頓規範建築市場,加強市場與現場聯動。健全完善打擊非法違法建築施工行為專項行動工作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打擊非法違法建築施工行為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建築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五、認真做好建築生産安全事故查處工作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築生産安全事故查處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查處每一起事故。各地要按照我部近期下發的《房屋市政工程生産安全和質量事故查處督辦暫行辦法》(建質〔2011〕66號)有關要求,及時將事故調查報告、政府的批復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上報我部。要依法嚴格追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該降低資質等級的降低資質等級,該吊銷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該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該登出執業資格的予以登出;對於查出的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