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慶祝2011年教師節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辦〔201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1年9月10日是我國第27個教師節。在中國共産黨成立90週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和教育規劃綱要發佈實施一週年之際,組織好2011年教師節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就慶祝2011年教師節的活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今年教師節活動主題。今年教師節的主題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90週年大會和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通過組織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活動,慶祝人民教師的節日,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教師的重視和關懷,充分展現人民教師的巨大貢獻,全面反映人民教師的良好精神風貌,積極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增強廣大教師的職業榮譽感,激勵廣大教師熱愛教育事業,為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二、認真組織教師節各種慶祝活動。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慶祝活動,在教師節前夕掀起喜迎教師節、歡慶教師節的熱潮,營造出莊重、喜慶、尊師、重教的節日氣氛。9月10日晚,中央電視臺將在一套播出教育部與中央電視臺聯合舉辦的教師節專題晚會,晚會將集中展示廣大優秀教師的風采,表達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人民教師的尊敬和祝福。請及時組織收看。
三、組織開展學習先進活動。各地各校要與創先爭優活動相結合,並結合自身實際,組織開展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學習宣傳活動。教育部將會同中央媒體推出2011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召開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表彰大會。要持久深入地開展向“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和教學名師等優秀教師學習活動,引導廣大教師進一步增強教書育人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四、組織“教師之歌”和“感念師恩”徵集活動。教育部將向社會公示“教師之歌”優秀歌曲,接受網民投票,從中推選出最能反映當代教師精神風貌、群眾最喜愛的優秀歌曲,同時,教育部將舉辦“感念師恩”宣傳教育活動,圍繞祝福老師、我身邊的好老師、最想對老師説的一句話等話題,徵集展示社會各界人士和大中小學生對老師的祝福。各地各校要動員廣大師生、家長積極參與,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圖片、訪談、署名文章等形式,表達感念師恩、祝福老師的深情厚意。
五、組織走訪慰問教師活動。教師節期間,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制訂本地區、本校走訪慰問活動方案。各地教育部門負責同志和各級各類學校領導要帶頭通過各種方式看望慰問教師,重點走訪慰問農村一線教師、特崗教師、離退休老教師、貧困教師以及因公殉職教職工家屬,送去黨和政府以及學校的關懷和溫暖。
六、組織開展師德教育活動。要與加強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學風建設相結合,通過座談會、主題演講、徵文活動等多種形式,在廣大教師中開展一次主題鮮明、廣泛深入的師德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深入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試行)》,要結合《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研究制定工作,廣泛開展教師職業理想、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大討論。要引導廣大教師全面了解新時期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師德素養,努力把職業道德規範轉化為實際行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做人民滿意的教師。
七、組織開展為教師辦實事活動。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把為教師辦實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以組織教師節活動為契機,深入基層、深入調研,認真傾聽教師的意見建議,幫助教師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認真落實績效工資等各項政策,精心組織實施“國培計劃”和教師全員培訓項目,在提高教師待遇、促進教師專業發展、關心教師身心健康等方面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把尊師重教的各項具體措施落到實處。
八、組織開展好教師節宣傳活動。各地各校要圍繞今年教師節主題,精心設計宣傳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集中宣傳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全社會關心支持教師工作的新舉措、綱要實施一年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新進展、優秀教師的感人事跡以及慶祝教師節的各項活動。要堅持正面導向,營造積極的輿論氛圍,進一步為廣大教師教書育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九、抓好教育規劃綱要貫徹落實。各地各校要認真總結一年來貫徹落實綱要情況,進一步明確今後一個階段落實綱要的工作安排,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來。要注重發揮教師主體作用,認真做好改革試點,精心組織實施重大發展項目,狠抓作風建設,切實提高執行力,確保綱要落到實處,見到成效,使人民群眾得實惠。
各地教育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方面要本著“隆重、熱烈、務實、簡樸”的原則,加強領導,精心策劃,統籌安排,總體部署,並主動將教師節活動安排情況提前向地方黨委、政府彙報,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切實組織好今年教師節的各項活動。
各地教師節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請及時報告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