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1年中秋、國慶節期間值班工作的通知
交應急函〔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局、委),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上海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委員會,各海(水)上搜救中心、直屬海事局,各救助局、飛行隊:
中秋、國慶節假期即將臨近,外出旅遊、返鄉人員集中,客流量劇增,當前極端天氣頻發、多發對交通運輸影響大,對做好交通運輸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和7月24日召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電視電話會議、8月29日召開的全國交通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視頻會議精神,確保節假日期間的交通運輸安全,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群眾,營造安全便捷的出行環境,現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應急值班工作。國慶節期間,各單位領導要帶崗值班,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堅守崗位。
二、結合節日特點,加強服務協調工作。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時間間隔較近,期間出行旅遊人員較多,節日值班時間較長,值班人員要克服長時間值班疲勞和因此産生的麻痹思想,準確、全面掌握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各轄區的應急準備情況,與各有關單位加強溝通協調,為節日期間道路、航運、渡運安全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三、加強預警預防工作。近期,颱風等極端天氣頻發,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根據天氣的情況,按照預案,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及早佈置預防和應對措施。
四、加強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要加強道路客運的安全監管力度;加強對“四區一線”重點水域和“四客一危”重點船舶的管理力度,維護好海(水)上交通秩序。特別是要加強渡口渡船的監管力度,堅決杜絕非法渡運情況的發生,杜絕重特大險情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按照“預案”和《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快速、有效處置轄區內的突發事件和水上險情,及時、準確上報險情信息,杜絕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的出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