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秋季開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廳〔20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2011-2012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現就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就近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1.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學上。要通過積極擴大公辦教育資源、購買民辦學位等渠道,落實好“兩為主”政策,確保所有符合輸入地政府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能因城市拆遷、學校撤並等原因導致隨遷子女失學。
2.確保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到位。要把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列入輸入地教育經費支出,按財政預算內義務教育經費標準,及時足額向接收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和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撥付辦學經費。中央撥付的專項獎勵資金要用於隨遷子女較多的地區和學校。
3.確保隨遷子女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失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一律免收學雜費,不得加收借讀費。要將家庭經濟困難的隨遷子女納入資助範圍,確保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
4.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進行幫扶。要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在經費、師資、管理等方面加大幫扶力度。對尚未完成規範工作的隨遷子女教育機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進行改造或撤並,並妥善安置學生轉學。
5.對隨遷子女就學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要在開學後對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將督查結果作為今年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
做好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是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任務,對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積極主動承擔責任,努力採取措施做好工作。落實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聯絡方式:(010)66096455 傳真:(010)66096341
電子信箱:zhaoshan@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