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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2日 13時27分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關於加快鐵水聯運發展的指導意見
交水發〔2011〕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各鐵路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上海組合港辦公室,各直屬海事局,各有關港航企業,中鐵集裝箱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交通運輸發展規劃、鐵路發展規劃和《交通運輸部鐵道部關於共同推進鐵水聯運發展合作協議》,進一步發揮鐵水聯運的優勢和潛力,促進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和現代物流發展,現就加快鐵水聯運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鐵水聯運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鐵水聯運發展有利於促進綜合運輸體系建設。鐵路運輸和水路運輸是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發展鐵水聯運,有利於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優化運輸通道佈局和運輸結構,完善綜合運輸體系,加強水陸口岸功能銜接、實現貨物運輸無縫銜接,更好地發揮鐵路、水路運輸對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的支撐保障作用。
  (二)加快鐵水聯運發展有利於促進現代物流發展。鐵路運輸和水路運輸是現代物流的主要載體。加快發展鐵水聯運,有利於充分發揮鐵路和水路運輸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應,提高能源、原材料等大宗貨物和集裝箱運輸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更好地滿足經濟發展對提升現代物流水平的要求。
  (三)加快鐵水聯運發展有利於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深入實施東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和東北振興戰略,促進資源開發和産業梯度轉移,對密切內陸與沿海、沿江地區的交通聯絡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發展鐵水聯運,有利於增強運輸保障能力,擴大區域經濟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務內陸地區外向型經濟發展。
  (四)加快鐵水聯運發展有利於促進節能減排。加快發展鐵水聯運,有利於降低能源、資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總體要求,對於加快轉變運輸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發展目標
  (五)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把發展鐵水聯運作為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堅持深化改革、開拓創新、統籌規劃、科學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強化組織協調,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切實提升鐵水聯運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保障國民經濟平穩運行。
  (六)主要原則。堅持統籌發展,以市場為導向,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充分發揮鐵水聯運組合效應;堅持同步發展,在著力加強鐵水聯運硬體設施建設的同時,不斷增強鐵水聯運軟體能力和服務水平;堅持創新發展,加大鐵水聯運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堅持合力發展,建立和完善部門合作機制,充分調動各有關單位發展鐵水聯運的積極性,加強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協調發展的良好發展氛圍,加快建設覆蓋主要聯運通道的鐵水聯運體系。
  (七)發展目標。統一的鐵水聯運標準化體系基本形成,鐵水聯運信息化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主要聯運通道鐵水聯運運行機制基本建立,鐵水聯運樞紐港站換裝能力明顯增強;培育一批能夠提供綜合性一體化服務、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鐵水聯運企業,鐵水聯運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到2015年,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20%以上,港口煤炭、礦石、糧食、化肥等大宗散貨鐵路集疏運比重比2010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三、主要工作和任務
  (八)合理佈局聯運通道和網絡。貫徹落實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鐵路“十二五”發展規劃,做好鐵路與港口的規劃銜接,以沿海和沿江主要港口為鐵水聯運樞紐、經濟腹地鐵路幹線為骨架、沿線主要貨運站場為節點,科學佈局鐵水聯運通道,完善區域性鐵水聯運網絡。
  (九)加強鐵水聯運基礎設施和運輸裝備建設。加快推進主要港口、鐵路和貨運站場及運輸裝備等聯運設施設備建設,大力推進鐵路裝卸線向港口碼頭延伸,推進“港站一體化”,實現鐵路貨運站場與港區無縫銜接。
  (十)完善鐵水聯運相關標準、制度。加快鐵水聯運標準化建設,統一鐵水聯運集裝箱規格、貨種限制(含危險貨物)、裝載技術等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鐵水聯運數據信息傳輸、交換的相關標準。建立健全鐵水聯運統計和考核制度,完善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推進鐵水聯運統一單證、優化流程、責任交接和全程聯保制度的建設。
  (十一)加強先進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鼓勵企業在鐵水聯運運輸、裝卸、配送等環節採用先進技術和標準化專用裝備。通過研究開發和示範應用,促進電子數據交換(EDI)、無線射頻識別(RFID)、供應鏈管理(SCM)等先進技術在鐵水聯運領域的推廣應用,全面提升鐵水聯運技術水平。
  (十二)推進鐵水聯運信息化建設。加快鐵水聯運信息化建設步伐,在信息開放、數據交換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充分利用港航、鐵路、口岸管理等部門的信息資源,支持各鐵水聯運通道建立公共信息共享平臺,逐步提供班輪/班列運行時刻、運價、聯運貨物動態、訂艙/請車、港口/車站業務、口岸監管等數據查詢、業務辦理等信息服務。
  (十三)積極引導鐵水聯運市場發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推動鐵水聯運多元化、市場化。在大力發展中長途鐵水聯運的同時,完善價格機制和政策,加快拓展短途鐵水聯運市場。充分發揮鐵路集裝箱場站和內陸無水港的作用,進一步加快集裝箱鐵水聯運市場發展。優化鐵水聯運運輸組織,合理設計運輸方案,提高往返重載運輸比重,減少車船排空,提高運輸效率。鼓勵貨運樞紐拓展倉儲、分撥配送、流通加工、保稅等功能,促進貨運樞紐站場加快發展現代綜合物流。
  (十四)大力培育鐵水聯運市場主體。引導和規範鐵水聯運代理等仲介服務機構的發展,鼓勵大型航運、港口、鐵路運輸企業積極發展鐵水聯運業務,完善鐵水聯運功能,拓展經營網絡,延伸服務範圍,擴大鐵水聯運規模。支持企業按照市場機制整合資源,構建面向國際國內貿易的鐵水聯運服務網絡。
  (十五)實施鐵水聯運示範工程。積極開展鐵水聯運示範工程建設,根據鐵水聯運市場需求和有關聯運通道的軟硬體條件,選擇一批鐵水聯運示範項目,加快組織實施。在總結示範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廣示範成果,帶動我國鐵水聯運整體水平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和完善鐵水聯運發展規劃。把加快鐵水聯運發展作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鐵路“十二五”發展規劃,推進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做好鐵水聯運規劃編制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鐵水聯運通道和網絡。
  (十七)加大鐵水聯運資金投入。對納入鐵水聯運示範項目的重點鐵水聯運信息平臺建設予以適當資金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鐵水聯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對鐵水聯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土地及稅收等方面的支持。
  (十八)健全鐵水聯運政策法規。抓緊制定鐵水聯運相關規章,加強鐵水聯運標準、規範建設,統一和規範鐵水聯運市場。進一步完善有利於鐵水聯運發展的價格體系和扶持政策。
  (十九)完善鐵水聯運協調機制。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聯合成立推進鐵水聯運發展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好規劃編制、項目審批、資金支持、體制創新、配套政策制定等各項工作。各地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鐵路部門要會同有關企業建立相應的合作機制,做好鐵水聯運工作的落實,同時加強指導監督,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研究新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並強化與海關、檢驗檢疫等口岸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快速、優質的口岸環境,共同推進鐵水聯運又好又快發展。
                     交通運輸部(章) 鐵道部(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