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2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的通知
財辦庫〔20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高法院辦公廳,高檢院辦公廳,有關人民團體辦公廳(室):
為深入推進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根據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精神和財政國庫“十二五”規劃,我們制定了《2012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具體情況,積極開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和加入GPA談判應對工作。
附件:2012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
財政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12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
2012年政府採購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2011年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實2011年全國GPA談判應對工作與政府採購工作會議有關部署,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拓寬政府採購實施範圍,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完善政府採購法規和政策,全面加強政府採購科學管理。
一、著力擴大政府採購實施範圍和規模
圍繞財政支出保障重點,深入推進政府採購擴面增量工作。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細化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努力推進應採盡採。結合優化投資結構、支持強農惠農富農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財政政策的落實,積極開展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社會化服務、公益性文化服務、社區服務等採購工作,重點做好文化惠民工程、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及校車等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採購。研究制定推進和規範服務採購的指導意見,創造條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逐步擴大公共服務、商務服務及專業服務的政府採購實施範圍。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法規制度
繼續將法制建設作為當前政府採購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切實解決改革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大力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出臺,印發《政府採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修訂《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和《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研究制定加強中央單位政府採購工作、完善中央單位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管理、完善政府採購評審工作等制度辦法。各地要根據工作開展實際,不斷加強政府採購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
三、加快構建政府採購政策功能體系
拓展完善政策功能的實施領域,增強政府採購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調控作用。儘快制定政府採購本國産品管理辦法,繼續完善政府採購支持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的政策措施和執行機制。完善政府採購強化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實施《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積極開展政府採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研究推動在工程建設項目中落實政府採購政策的具體措施。開展政府採購相關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工作,努力提高政策執行效果。
四、加大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力度
針對政府採購操作執行的薄弱環節,創新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平。加強政府採購計劃管理,嚴格按政府採購預算、購置費預算標準和資産配置標準編制採購計劃,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産品。推進批量集中採購改革工作,逐步擴大中央單位批量集中採購品目範圍,適時選擇部分省(區、市)進行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將改革推廣到省級單位。推行申請單一來源採購的審核前公示制度,改進採購方式變更審批和採購進口産品審核工作。強化集中採購管理,科學制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加強對採購代理機構的考核檢查工作,促進採購代理機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完善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管理,規範網上電子競價和開展區域聯合採購。充實評審專家數量,加強對評審專家的現場管理,進一步規範評審專家行為。依法做好供應商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推進政府採購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不良行為公示制度和政府採購市場禁入制度。加強與審計、監察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開展有關專項檢查和定期檢查工作。
五、深入推進政府採購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把標準化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標準化促進信息化,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修訂《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修改完善政府採購工作規程,規範採購文件編制以及招投標、質疑投訴等各類信息公告內容,制定完善各類政府採購標準合同文本,研究政府採購從預算編制到計劃管理、方式審批、執行交易及誠信體系建設等業務管理標準。按照建立採購管理、電子交易、採購網站三位一體的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工作任務,積極推動中央管理交易系統和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建設工作,升級改造中國政府採購網站,先期啟用計劃管理、全國供應商庫等子系統。各省(區、市)要加強對本地區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系統建設運用工作,促進提高政府採購整體管理水平。
六、紮實開展宣傳培訓和調查研究工作
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培訓與調查研究,營造實施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圍。積極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頒布十週年系列宣傳活動,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改革成效,提高依法採購意識。做好對社會關注熱點、難點問題的解釋工作,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培訓和系統操作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綜合業務素質。加強對關係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改革中具體問題的研究分析,開展帶有共性、全局性的理論課題以及與實際工作緊密相連的實踐課題研究,不斷完善和改進相關工作。繼續推動建立政府採購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研究對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實行職業化管理的相關工作。
七、積極開展加入世貿組織《政府採購協議》(GPA)談判應對工作
堅持統籌國內改革與對外開放的原則,繼續做好國內應對工作。抓緊研究GPA新舊文本及參加方新一輪出價變化,分析對我國加入GPA談判的影響。深入開展我國加入GPA的利弊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應對改革建議。全面評估進一步擴大出價的可行性,完善改進出價預案。系統開展我國政府採購法律與GPA規則的一致性分析,提出我國法律政策調整建議。加強GPA宣傳,為談判工作營造良好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