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印發《文化部“十二五”時期 文化産業倍增計劃》的通知 文産發〔20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 《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産業倍增計劃》已經文化部部務會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