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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09日 09時15分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關於做好2012年旅遊景區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

食藥監辦食〔2012〕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旅遊局(委),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
  為貫徹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國家旅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0〕353號)要求,全面加強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與治理,不斷提升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現將做好2012年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溝通協作,加強對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督促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景區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旅遊景區經營者要加強對景區內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季節性開業或歇業情況,及時公佈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評定結果,嚴禁無證餐飲服務單位進駐景區;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要認真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導健康飲食習慣,提高廣大遊客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引導遊客到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量化等級較高的餐飲服務單位就餐。
  二、加快推進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5號)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力爭年底前完成紅色旅遊經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三、積極開展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工程建設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關於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百千萬示範工程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0〕235號)要求,在推進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基礎上,遴選旅遊景區量化等級較高的餐飲服務單位開展示範工程建設,發揮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店的引領和輻射作用,帶動旅遊景區餐飲業健康發展。
  四、嚴厲查處旅遊景區餐飲消費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強化對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無證經營、擅自改變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註項目,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許可證》等違法行為;採購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類及其製品,以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從業人員未經健康檢查、使用未經清洗消毒餐用具等違法行為。
  請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將治理工作總結分別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旅遊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旅遊局將適時對各地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聯合督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