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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0日 11時19分   來源:審計署網站

審計署關於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
跟蹤審計結果(第6號)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公告)

    為保障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以下簡稱“特殊黨費”)資金安全、有效使用,保障“特殊黨費”援建項目順利進行,按照中央組織部要求和審計署工作安排,2009年以來,審計署統一組織對“特殊黨費”及其援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目前國家規劃的“特殊黨費”援建任務已經順利完成,現將3年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特殊黨費”資金收支情況。

    2008年5月12日,汶川發生8.0級特大地震後,全國4550多萬名共産黨員自願交納了“特殊黨費”97.30億元,積極支援災後恢復重建。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51號)精神,中央組織部將97.30億元“特殊黨費”全部劃撥到民政部中央財政匯繳專戶,由民政部將全部“特殊黨費”撥付到汶川地震災區,其中四川省80.30億元、甘肅省10億元、陜西省5億元、重慶市和雲南省各1億元,用於支持災區城鄉居民住房、中小學校、鄉鎮衛生院、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接收站點建設。

    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甘肅和陜西3省已累計安排使用“特殊黨費”資金89.02億元。其中49.20億元用於補助131.91萬戶農村房屋倒損戶住房重建、1.81億元用於補助4.13萬戶城鎮房屋倒損戶住房重建、23.36億元用於援建84所中小學校項目、12.45億元用於援建11 560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1.18億元用於援建8905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接收站點、1億元用於183個鄉鎮衛生院項目、168萬元用於向56名抗震救災因公犧牲烈士家屬發放慰問金。

    由於部分援建項目調整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投資控制等原因,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省有6.28億元“特殊黨費”資金結余。經報中央組織部和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審定,結余資金將繼續用於援助四川省51個國定和省定重災縣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社區服務中心和遠程教育站點建設。2011年11月30日,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和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四川省抗震救災“特殊黨費”結余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目前這些續建項目正在抓緊實施過程中。

    (二)跟蹤審計情況。

    按照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和審計署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抗震救災“特殊黨費”援建項目審計監督的通知》(組廳字〔2009〕41號)的要求及審計署工作安排,2009年以來,審計署和四川、甘肅、陜西3省審計機關累計派出643個審計組共1980人次,對3省管理使用的95.30億元“特殊黨費”實施了全過程跟蹤審計,現場審計工作量18 586人·天。審計重點抽查了78.96億元“特殊黨費”援建的17 761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分別佔3省95.30億元“特殊黨費”資金和20 730個援建項目的82.86%和85.68%。

    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機關立足於服務,著眼于預防,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邊提高,通過跟蹤審計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幫助規範資金和項目管理,提高“特殊黨費”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中央組織部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特殊黨費”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援建項目管理嚴格,建設進展順利,社會效果良好。

    (一)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落實責任,有力保障了“特殊黨費”安全合理使用。中央組織部高度重視“特殊黨費”的管理和使用,指定專門機構、指派專職人員負責,資金安排堅持民生優先,援建項目堅持科學規劃,先後與有關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抗震救災“特殊黨費”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做好“特殊黨費”審計監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強化“特殊黨費”資金及其援建項目管理。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分別成立了“特殊黨費”使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確保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人,有效地保證了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安排使用合理。

    (二)“特殊黨費”項目總體進展順利,資金使用成效顯著。截至2011年9月底,3省城鄉居民住房重建“特殊黨費”補助和抗震救災因公犧牲烈士家屬慰問金均已經發放到位;84個中小學校援建項目已建成83個,佔規劃數的98.81%;11 560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183個鄉鎮衛生院項目已全部建成;8905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接收站點已建成8903個,佔規劃數的99.98%。“特殊黨費”援建項目使汶川地震災區教學基礎設施進一步得到改善,群眾就醫環境和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遠程教育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三)“特殊黨費”資金和項目管理嚴格。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項目參建單位非常重視“特殊黨費”資金及其援建項目管理,對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並舉一反三全面清查類似問題,不斷完善“特殊黨費”資金及其援建項目管理制度,著力規範審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總體來看,“特殊黨費”資金撥付及時,做到了專款專用、專賬核算,項目建設管理比較嚴格,工程質量和投資控制不斷加強,工程建設質量總體良好。

    三、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跟蹤審計中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和工程質量問題。審計發現有個別不夠規範的問題,審計指出後,各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和單位迅速進行了整改。具體情況是:

    (一)甘肅省西和縣十里鄉初級中學、陜西省略陽縣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縣級平臺和寧強縣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縣級平臺3個項目未按規劃進度完成建設任務。因建設用地的地界不清導致施工受阻以及氣候寒冷、年有效施工時間較短等因素,截至2011年9月底,1688萬元“特殊黨費”援建的甘肅省西和縣十里鄉初級中學項目尚未建成,累計完成投資佔項目總投資的87.7%;陜西省略陽縣和寧強縣2個縣的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縣級平臺項目因無法確定機房位置,尚未實施。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督促整改。西和縣委、縣政府及時研究解決了項目建設用地問題,並採取有力措施加快冬雨季施工進度,西和縣十里鄉初級中學項目已于2011年11月18日完工;略陽縣和寧強縣的縣委縣政府已經做好了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縣級平臺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正著手開工建設。

    (二)少數災區縣“特殊黨費”資金管理不夠規範,涉及金額53.15萬元。四川省什邡市師古鎮、洛水鎮和鎣華鎮3個鎮因舊宅基地未及時還耕等原因,有11戶應領補助金的受災群眾未及時領取2.85萬元農房重建“特殊黨費”補助資金;什邡市師古鎮、洛水鎮、馬祖鎮和馬井鎮4個鎮部分農房重建戶不符合“特殊黨費”相應等次補助政策,相應的47.30萬元結余資金未上繳上級財政專戶;四川省安縣、梓潼縣和什邡市9戶跨鄉鎮擁有住房的受災群眾,重復領取“特殊黨費”城鄉住房重建補助資金3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縣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督促整改。2.85萬元滯留的農房重建補助資金已發放給11戶受災群眾;47.30萬元“特殊黨費”結余資金已全部退回四川省財政專戶;安縣、梓潼縣和什邡市組織部門已責成相關鄉鎮于2011年11月10日前全部清退了9戶群眾重復領取的3萬元補助資金。

    (三)審計抽查“特殊黨費”援建的8632個項目發現(2011年度審計項目數),19個項目建設管理不夠規範。綿陽市涪城區楊家鎮王家橋村、朵朵樹村、柏林灣村、雲林村和回龍寺村5個村級綜合服務設施項目的施工單位,違規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個人實施;綿陽市躍進北路學校原址整體重建校舍工程和綿陽市涪城區金峰鎮蓮花池村、新豐村、穿山洞村3個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災後重建工程等4個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合同要求配備主要管理人員;四川省汶川縣、崇州市、彭州市、劍閣縣、旺蒼縣和甘肅省成縣“特殊黨費”援建的10個項目建成後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和資金清算。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督促整改。涪城區政府已按管理權限將相關情況上報綿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綿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要求對5個違規轉包工程、4個未按合同要求配備主要管理人員的施工、監理單位及有關人員給予罰款處罰,並在全區進行通報,禁止其3年內在涪城轄區內承攬工程項目,同時依法追究了有關單位失察和監督不力的責任,目前上述9個項目均已通過了工程質量驗收並投入使用;四川省汶川縣、崇州市、彭州市、劍閣縣、旺蒼縣和甘肅省成縣黨委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和單位採取措施積極整改,10個項目現已完成了竣工決算和資金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