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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1日 15時15分   來源:審計署網站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201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1年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集團)201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中石油集團成立於1998年7月,註冊資本2979億元,擁有二級單位78家,主要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銷售貿易、工程技術、工程建設、裝備製造和金融服務等。據中石油集團合併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石油集團資産總額26299.56億元,負債總額10618.46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5681.10億元,當年營業收入17122.17億元,利潤總額1726.57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中石油集團本部及所屬14家單位,涉及資産量佔中石油集團資産總額的50%以上。審計結果表明,中石油集團近年來較好地貫徹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不斷發展壯大油氣主業,進一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在會計核算和項目建設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夠規範和嚴格等問題。這些問題對中石油集團2010年度財務收支狀況的影響主要是:少計資産3.57億元,佔資産總額的0.01%;少計負債1.65億元,佔負債總額的0.02%;少計利潤13.10億元,佔利潤總額的0.76%。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中石油集團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審計發現所屬單位涉嫌經濟違法案件線索1起,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團及部分所屬單位未按規定核算投資收益和管理費用、財務報表合併範圍不完整等,造成少計資産3.57億元、少計負債1.65億元、少計利潤14.48億元,其中2010年少計利潤13.10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除個別問題正在整改外,其餘均已調整會計賬目,少計利潤已分別計入2011年和2012年。  
  2.2009年至2010年,所屬長慶油田分公司未及時繳納代扣的礦區使用費2747.4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長慶油田分公司已向稅務機關繳納了礦區使用費。  
  3.截至2011年4月底,所屬兩家單位違規出借資金4.57億元,少支付借用地租金和徵收土地補償款1308.1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單位已收回4億元借款,餘款正在積極回收;少付的用地款項已全部支付。
  (二)重大投資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1.截至2011年3月,中石油集團有5個投資項目未經發展改革委批准即變更投資或開工建設。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3個項目已按規定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其餘兩個項目正向發展改革委申報審批。  
  2.截至2011年9月,所屬新疆石油管理局等單位投資9億多元建設的3個項目,因可行性研究論證不充分和條件變化等,建成後處於停産和半停産狀態,産能及資産未能有效發揮作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採取了落實油田資源、增加天然氣供應等措施,以做好資産保護和再利用工作。
  (三)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
  1.截至2011年7月,所屬1座油庫、1368座加油站未經環保部門批准即開工,還有4座油庫、1個煉油工程和1座加油加氣站未經環保驗收即投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石油集團已取得1座油庫和175座加油站的環評批准文件,兩座油庫已通過環保驗收,其他項目手續正在抓緊補辦。  
  2.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屬12家單位有5558萬平方米用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其中16萬平方米是租用的農業用地,還有56座加油加氣站經營證照不齊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石油集團已取得1386萬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其餘土地審批手續正在辦理;9座加油加氣站已完善證照手續。  
  3.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團部分管道、煉化、勘探和生産等項目採取邀標方式發包,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金額20.25億元,佔同期項目投資總額的0.15%。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石油集團加強了招標管理制度建設,要求嚴格投標單位資質審查,強化招標管理效能檢查。  
  4.2007年至2010年,所屬銷售分公司在收購和建設加油站過程中,未對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仲介機構費用進行單獨論證評估,支付仲介勞務費4.0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已停止新簽服務合同。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至2010年,所屬4家單位未經評估以4.96億元收購的加油站、以3892.3萬元租賃的油庫閒置未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制定了加強資産評估備案管理制度,重新梳理業務流程,規範加油站收購業務;已退租6座閒置油庫,其餘的正在清理。  
  2.2007年至2010年,所屬兩家單位未按國家定價銷售天然氣,多收價款333.67萬元、少收價款1743.4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對此類業務作了進一步清理規範,將嚴格按照國家價格政策執行。  
  3.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所屬甘肅蘭州銷售分公司因履行合同中糾紛造成損失899.97萬元;所屬天津華北石油新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超採購範圍從地方煉油廠採購汽油,且未經檢驗即銷售,造成使用該批汽油的汽車出現故障,賠付車主損失841.47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石油集團已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免職、撤職和解除勞動關係等處分,制定了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合同與糾紛管理等規章制度,完善了成品油外採管理辦法,明確了管理職責和權限。  
  4.2001年6月,所屬長慶油田分公司工會未經登記註冊成立的長慶油田分公司溫暖工程基金會違規向油田合作開發等非扶貧項目投資9137萬元,至2010年底獲得分紅1.66億元;該基金會還存在對外出借賬戶、允許其他單位挂靠並以其名義進行投資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長慶油田分公司已申請補辦溫暖基金會登記手續,規範管理賬戶,並清理挂靠單位。  
  5.所屬兩家單位未按照設計文本進行天然氣與管道ERP軟體開發,存在可人為干預等漏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優化了ERP系統設置,進一步規範了業務流程,強化了內部控制。

  此外,中石油集團部分輸油輸氣管線年久老化、被各種建築物和植物佔壓影響安全運營等問題。審計指出後,中石油集團通過層層簽訂安全環保責任書以及對有關線段進行改造、加強巡線管理等措施,深化安全生産管理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