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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1日 15時24分   來源:審計署網站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201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1年對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二重)201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中國二重成立於1958年10月,註冊資本7.57億元,擁有二級全資和控股子公司20家,主要從事大型金屬鑄鍛加工、冶金、電站、化工等專用或成套設備的製造與技術研究等。據中國二重合併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國二重資産總額227.94億元,負債總額167.43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60.51億元,當年營業收入68.67億元,利潤總額1.91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中國二重本部及所屬兩家企業,涉及資産量佔中國二重資産總額的50%以上。審計結果表明,中國二重能夠認真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不斷發展壯大裝備製造主業,積極推進自主創新,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在會計核算和項目建設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夠嚴格和規範等問題。這些問題對中國二重2010年度財務收支狀況的影響主要是:少計資産2096.84萬元,佔資産總額的0.09%;少計負債2096.84萬元,佔負債總額的0.13%;多計利潤318.06萬元,佔利潤總額的1.67%。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中國二重予以整改。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10年,所屬中國二重(德陽)萬航模鍛廠(以下簡稱二重模鍛廠)與5戶民營企業虛構購銷業務,造成多計利潤13.59萬元,其中2010年少計利潤25.29萬元。
    2.2009年至2010年,所屬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重重裝)未按規定確認收入和成本等,造成多計利潤1134.74萬元,其中2010年少計利潤789.2萬元。
    3.2010年,中國二重合併財務報表內部關聯交易抵銷不充分,造成多計資産和利潤各1132.55萬元,少計資産和負債各2096.8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三項問題後,中國二重及相關所屬單位已調整會計賬目,並根據實際業績情況扣減二重模鍛廠有關年度工資基數119.30萬元,給予4名責任人行政降級等處分。
    4.截至2010年底,所屬二重重裝在産成品發出後未及時辦理結算,涉及金額1.2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二重重裝辦理了有關産品結算手續,並採取措施加強了發出産成品的跟蹤管理。
    5.2010年,中國二重及部分所屬單位未將車改補貼、通訊費等工資性支出納入工資總額管理,涉及金額2784.9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已將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並調整會計賬目,修訂了工資總額使用管理辦法。
    (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至2010年,中國二重和所屬二重集團(鎮江)重型裝備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二重鎮江公司)部分工程招標資料不完整、合同不規範等,涉及金額12.20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強了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
    2.2010年,所屬二重重裝和二重鎮江公司對工程中標方監管不到位,導致9項工程被中標方全部轉包,且部分轉包承接單位不具備施工資質,涉及金額5.1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這兩家企業出臺了工程分包管理辦法等規定,加強了中標企業施工過程監督管理。
    3.截至2011年6月,中國二重及所屬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德陽)萬安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安物業)、二重鎮江公司,用流動貸款和自有資金為職工住宅建設墊支工程款和土地購置款1.2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已收回墊支款項,規範了貸款資金使用。
    4.截至2010年底,中國二重大型模鍛壓機項目投資超過概算4.4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已向發展改革委申報增加投資並獲批,同時修訂了重大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5.截至2010年底,所屬中國二重技術中心(成都)總部項目(以下簡稱成都總部項目)貸款和二重重裝通過發債等募集的資金8.88億元,未按計劃進度使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單位加快了工程建設進度,加強貸款及發債資金支出管理,確保按計劃使用募集資金。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8年至2010年,中國二重未經招標,直接指定採購單位購建155項固定資産,涉及金額1.53億元,佔應招標金額的23.11%。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對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修訂了招標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招標管理。
    2.2008年至2010年,所屬二重重裝在物資採購過程中,變相指定供應商,涉及金額2.06億元,並向不合格供應商採購物資175噸;由供應商從其他單位採購940.62噸還原鐵後,再銷售給中國二重。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二重重裝補充完善有關手續,終止與不合格供應商的合作,並修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大對供應商的管理力度。
    3.2008年至2010年,中國二重和所屬二重鎮江公司在項目課題經費、出海口基地建設項目中,超範圍列支汽車購置款和出國費用137.39萬元;部分所屬單位購置高檔轎車。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修訂了國家研發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調整項目經費預算,將所購汽車納入固定資産核算管理,並制定了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明確了購置和使用標準。
    4.中國二重産品結構調整尚不到位,傳統冶金軋製産品佔比仍較大,由於市場需求下滑收入下降明顯。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加大了戰略新興産業的研發和投入力度,成立了工程設計院,逐步增強了工程總包能力。
    5.中國二重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存在制度建設不夠健全、部分流程不合規、部分子系統存在設計缺陷、未充分發揮企業資源計劃(ERP)系統功能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進一步完善了有關管理制度,梳理業務核算流程,並要求系統開發商修正設計缺陷。
    此外,中國二重及所屬企業以前年度經營管理中還存在以下問題:
    1.2007年,中國二重在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成都總部項目;2009年,所屬二重鎮江公司在未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出海口基地項目。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已競得成都總部項目大樓的土地使用權,二重鎮江公司已取得出海口基地項目的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在辦理施工許可證。
    2.2007年至2008年,所屬萬安物業與民營企業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核算不規範,多計提分配給對方的利潤398.43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萬安物業已按雙方實際出資比例調整分配利潤。
    3.2009年,中國二重將其承擔的兩個項目使用的中央國債及補助資金,未經發展改革委批准即用於成都總部項目建設,兩個項目未按計劃完成。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國二重加快了工程項目建設進度,其中1個項目已基本實施完畢,計劃年內申請竣工驗收。
    4.2009年,所屬二重鎮江公司將出海口基地建設項目部分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民營企業,涉及金額6119.53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二重鎮江公司加強了對建築施工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以確保工程質量。
    5.2009年,所屬德陽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因産品延期交貨,預計違約損失5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修訂了合同抗風險領導小組規定等規定,加強了合同履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