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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1日 15時30分   來源:審計署網站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201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1年對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招商局集團、招商銀行)201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招商局集團成立於1985年11月,註冊資本100.5億元,擁有二級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1家,主要從事交通運輸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經營與服務,房地産開發與經營,金融投資與管理等。據招商局集團合併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招商局集團資産總額3242.99億元,負債總額1824.13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418.86億元,當年主營業務收入444.15億元,利潤總額217.78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招商局集團本部及所屬6家子公司,涉及資産量佔招商局集團資産總額的50%以上,同時對其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招商銀行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招商局集團能夠較好地貫徹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在重大決策事項、內部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對招商局集團2010年度財務收支狀況的影響主要是:少計資産3123.14萬元,佔資産總額的0.01%;少計利潤1025萬元,佔利潤總額的0.05%。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招商局集團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審計發現涉嫌經濟違法案件線索兩起,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至2010年,所屬招商局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按規定確認收入等,造成少計利潤1283.38萬元,其中2010年少計利潤10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2.2009年,所屬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對回收的工程材料未及時清理入賬,截至2010年8月形成賬外資産3123.1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已將賬外資産餘額入賬核算,並制定了材料回收管理相關措施。
    3.截至2010年底,所屬深圳招商華僑城投資有限公司未及時清算繳納預提的土地增值稅3.0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已與稅務機關協商對相關增值稅清繳作出安排。
    4.2009年至2010年,所屬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員工作為報銷費用憑證的發票中,有不合規發票涉及金額1464.5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認真整改並完善了發票管理辦法,嚴格了報銷審批流程,增加了相應處罰條款。
    5.2006年至2010年,所屬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發放的獎金2462.24萬元,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這兩家企業已按規定扣繳了個人所得稅。
    (二)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存在的問題。
    1.2010年6月,招商局集團未按規定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出資6.43億澳元(約合人民幣37.76億元)收購一公司。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局集團已向國資委補報有關申請資料。
    2.2003年至2010年,招商局集團未按規定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核準,投資建設深圳孖洲島修船基地項目、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工島填海造地項目。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局集團已向發展改革委補報有關核準申請。
    3.2006年至2010年,招商局集團未對項目可行性作充分論證,出資收購境外企業,後因所收購企業實際經營狀況遠低於預期,計提投資減值準備2071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局集團明確要求所屬企業加強投資項目的論證管理。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至2011年,所屬深圳招商建設有限公司借助招商地産深圳公司人員和設備獲得施工資質,並將承包的部分項目違規轉包,涉及金額14.45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從完善組織架構、增加固定資産投入等方面進行了整改,增強了企業施工能力。
    2.2010年5月,所屬招商證券個別董事違規入股私募基金,以350萬元取得該基金3.5%的股權;2010年3月,招商證券個別高管配偶及少數員工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受讓業務合作方所持擬上市公司股份50萬股,2011年5月收取分紅款22.5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入股私募基金的董事已從私募基金退股;有關高管配偶及員工終止了與業務合作方的入股協議,全額退回了分紅款。
    3.2004年至2010年8月,招商銀行有關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48億元、吸收存款50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銀行已收回違規辦理的部分貸款,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了撤職、警告、通報批評等處理。
    4.招商銀行集中採購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到位,如未建立談判、評審專家成員庫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銀行制定了採購管理規定等4項制度,建立了談判、評審專家成員庫,進一步完善了集中採購管理制度。
    5.招商局集團信息系統功能不完善,與企業數據應用需求不完全適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局集團已對信息系統進行了升級和完善。
    此外,招商局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年度經營管理中還存在以下問題:
    1.2008年8月,所屬企業未經資産評估等程序處置國有股權5689.41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局集團建立了相關産權管理規定。
    2.2009年12月,所屬招商證券在與客戶簽訂協議過程中,因相關決策制度不完善而調減應收財務顧問費。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證券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嚴格規範重大事項的決策機制和審批程序,並對公司現有業務授權體系進行了細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