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2年度國有資本收益
收取工作的補充通知
財文資便函〔2012〕27號
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
為保證各中央文化企業按照財政部統一要求和工作部署,順利完成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根據《關於做好2012年度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財辦文資),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1、企業報送國有資本收益申報報告、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應同時提供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電子文檔需刻錄光盤。
2、虧損或微利企業,按政策免交國有資本收益的,仍需向財政部文資辦報送申報報告、申報表以及審計報告。
3、對於申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文資辦綜合處聯絡。
4、申報文件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五巷四號財政部文資辦綜合處,郵編100820。聯絡人及電話:文資辦綜合處余宛泠 010-68553743、戚驥010-68553709。
財政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