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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2日 13時16分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關於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
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2〕1894號

質檢總局:
  你局《關於申請暫停對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按收費標準加倍收費的函》(國質檢財函〔2012〕163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為減輕企業負擔,自2012年8月1日起,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對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實施品質檢驗、重量鑒定、包裝使用鑒定及裝載上述貨物的運輸工具裝運條件的鑒定時,收取的檢驗、鑒定等各項出入境檢驗檢疫費,不再執行《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發改價格〔2003〕2357號)第12條關於“按本辦法及其收費標準加一倍收費”的規定。
  二、上述規定有效期3年,至2015年7月31日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