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小額貸款公司
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的通知
財金〔2012〕56號
天津、遼寧、山東、貴州省(市)財政廳(局):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精神,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規範健康發展,加大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力度,現就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2年起,在天津、遼寧、山東、貴州等4省(市)開展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
二、申請獎勵資金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內控制度,經營運作良好,且各項指標符合有關監管部門要求。
三、獎勵政策的適用範圍、標準、條件,相關預算管理和中央、地方財政分擔比例,以及獎勵資金的申請、審核、撥付程序,按照《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0〕116號)執行。
四、你廳(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落實工作,並按照財金〔2010〕116號的相關規定,加強資金申請、審核、撥付等環節的管理。
特此通知。
財政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