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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6日 13時11分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國土資源部2012年
第一季度掛牌督辦案件處理情況通報

  2012年4月18日,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了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政府騙取批地案,雲南省楚雄州永仁縣雲南電網建設分公司違法佔地案,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違法盜採稀土礦案,河北省唐山遷安市信益鐵礦越界採礦案等4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目前已依法依規處理。現將4起案件的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政府騙取批地案
  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鳩江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鳩江區下屬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區政府分工,2008年以後開發區徵地由該公司負責)先後與鳩江區富強村、清水街道及永鎮社區簽訂徵地協議,未經批准徵收集體土地477.46畝,其中耕地326.11畝,支付補償費2471.4554萬元,並陸續對土地進行了平整。被徵土地均在鳩江經濟開發區二期範圍內,擬建設聯合汽車電子(蕪湖)有限公司、天航科技(集團)股份公司和清水産業園的項目。
  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上述土地陸續組卷報批,在此過程中,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曹秋寶明知上述土地不屬於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違法用地(針對2007年底前發生的)補辦用地手續範圍,但為了利用相關政策騙得建設用地指標,仍要求鳩江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工作人員張宇聖將上述土地作為百日行動違法用地進行上報。經鳩江區分管副區長、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胡金貴同意,鳩江區將上述土地分別假借鳩江經濟開發區一期中有合法用地手續的東成石材工藝品有限公司、紅蓮橡膠製品有限公司、煙臺正海興源有限公司違法佔用名義上報,申請按百日行動有關政策補辦用地手續,並出具了虛假的《百日行動違法處理情況説明》、書面檢查等材料。
  蕪湖市國土資源局根據鳩江區的上報材料,分別以蕪湖市2008年第21批次城市建設用地、2009年第65批次城市建設用地、2009年第66批次城市建設用地上報安徽省國土資源廳。2009年11月、2010年6月,安徽省政府按照百日行動補辦用地手續政策,先後批准了這3個批次477.46畝土地的徵收和農用地轉用,涉及農用地計劃指標463.44畝,其中耕地計劃指標326.11畝。
  用地批准後,鳩江區政府先後將上述土地以掛牌方式出讓,分別供給了聯合汽車電子(蕪湖)有限公司、天航科技(集團)股份公司和清水産業園內的蕪湖眾發中運機械有限公司、安徽六萬重聯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蕪湖萬潤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蕪湖興華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相關企業掛牌取得取得用地後開工建設,現均已建成投産。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已在2012年度下達蕪湖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扣減蕪湖市鳩江區騙取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463.44畝,其中耕地計劃指標326.11畝。
  安徽省監察廳已責成鳩江區政府向蕪湖市政府、蕪湖市國土資源局向安徽省國土資源廳作出書面檢查。蕪湖市紀檢監察機關分別給予鳩江區政府原副區長、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現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胡金貴行政警告處分,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現鳩江區民政局局長)曹秋寶行政記過處分,鳩江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現鳩江區房屋徵收辦公室副主任)方一華行政記過處分,鳩江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原工作人員(現鳩江經濟開發區土地規劃局局長)張宇聖行政記大過處分。
  二、雲南省楚雄州永仁縣雲南電網建設分公司違法佔地案
  永仁縣500KV仁和開關站項目位於永仁縣宜就鎮地什苴村,由雲南電網公司投資建設,並由其下設的建設分公司承建。
  2010年12月,永仁縣政府成立了由時任常務副縣長張永華任組長、縣國土資源局、宜就鎮政府為成員單位的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並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具體工作。
  2011年3月,永仁縣國土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與雲南電網建設分公司簽訂徵地委託協議和進站道路委託協議,籌措項目建設徵地補償資金。4月,雲南電網建設分公司向永仁縣國土資源局預撥徵地補償款1364萬元,永仁縣、宜就鎮兩級政府隨後在宜就鎮召開了土地協調工作現場會,開始組織實施徵地和拆遷。截至6月底,已按補償協議支付了補償款,陸續徵收土地129.28畝(耕地4.99畝、園地111.56畝、林地12.73畝)。
  2011年6月15日,雲南電網建設分公司未經批准,開工建設500KV仁和開關站項目,共違法佔用土地87.08畝(耕地4.67畝、園地72.1畝、林地10.31畝)。其中,項目主場區和進站道路83.31畝,施工項目部生活區違法租用村民土地3.77畝。
  項目建設期間,永仁縣國土資源局先後三次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並逐級向楚雄州國土資源局、雲南省國土資源廳作了專題報告。2012年3月,楚雄州國土資源局立案調查。目前,項目已停止建設、違法租用的3.77畝土地已組織復墾並交還村民耕種。
  永仁縣國土資源局對主場區和進站道路違法佔用的土地已作出了行政處罰:責令建設單位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沒收違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39.36萬元。
  時任永仁縣縣長嚴雲凈因其他違紀問題,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楚雄州紀檢監察機關已將相關事實依據移交司法機關一併處理。楚雄州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時任500KV仁和開關站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組長、永仁縣副縣長張永華及項目協調領導小組副組長、縣國土資源局長尤宏平行政警告處分。雲南電網公司已分別給予雲南電網建設分公司經理徐曉曦行政警告處分、分管副經理顏濤行政記過處分,並對500KV仁和開關站業務項目經理楊海雲、施工項目經理何建新予以撤職。
  三、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違法盜採稀土礦案
  2011年下半年以來,廣東省新豐縣所轄遙田、沙田、回龍、梅坑、黃礤等鎮不斷發生違法盜採稀土礦行為,形成23個違法盜採點,並造成林地破壞和環境污染。
  日前,新豐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上述違法開採行為進行了查處,取締了全部違法礦點,拆除了水電管線、礦池和工棚,沒收了開採設備,罰款167.062萬元,並組織進行了復綠。新豐縣公安機關已刑事立案5宗,刑事拘留了余平傑等11人。
  新豐縣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遙田鎮原黨委書記潘光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遙田鎮鎮長溫巧靖行政記過處分,遙田鎮副鎮長潘希景行政記大過處分,沙田鎮副鎮長賴羅明行政記過處分,縣森林分局新西派出所原所長馮慧陽行政記過處分,沙田鎮國土所所長朱永京黨內警告處分,遙田鎮大埔村黨支部書記潘福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遙田鎮茶江村黨支部書記李名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沙田鎮天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潘法律黨內警告處分,沙田鎮天中村村委會副主任潘國慶黨內警告處分、沙田鎮天中村村委會委員潘甲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河北省唐山遷安市信益鐵礦越界採礦案
  2010年5月,遷安市信益鐵礦取得位於遷安市夏官營鎮花莊村西北的鐵礦採礦許可證。該礦擅自超出批准的採礦範圍越界採礦,遷安市國土資源局調查認定,該礦越界開採鐵礦石59629噸,違法所得178.887萬元。
  2012年4月,遷安市國土資源局對遷安市信益鐵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回批准的礦區範圍內開採,沒收違法所得178.887萬元,並處罰款10萬元。遷安市信益鐵礦已履行了處罰決定。遷安市國土資源局已將此案移送遷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