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關於貴州省2起煤礦頂板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煤調〔2012〕104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近期,貴州省接連發生2起煤礦頂板事故,分別是:
7月25日18時26分,位於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境內的湖北宜化安利來煤礦11806掘進工作面距迎頭49米處發生冒頂,造成5人被困;事故發生後,該礦隱瞞不報,自行組織搶救。7月26日14時15分,在距第一次冒頂處向外35米處又發生第二次大面積冒頂,造成參與搶險救援的153人中的53人被困。7月26日14時25分,經群眾舉報,當地政府組織全力救援。至7月26日20時30分,第二次冒頂被困的53人全部成功救出;29日19時27分,第一次冒頂被困97小時的5名礦工也全部成功獲救。這起事故搶險救援是十分成功的,但教訓也十分深刻。
該礦隸屬於湖北宜化集團貴州宜化控股公司新宜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設計生産能力21萬噸/年,證照齊全。發生事故的11806掘進工作面採用綜掘機掘進,已掘長度516米,支護方式為錨網加鋼帶。
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安利來煤礦11806運輸巷處於巷道應力集中區域,巷道支護設計不合理,施工質量不合格,現場管理不到位,頂板冒落,導致作業人員被困。該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一是企業安全意識淡薄,對頂板管理存在的嚴重問題認識不足,現場施工未按規程作業且質量較差,整個巷道沒打錨索,部分工字鋼棚既無撐木又無拉桿,未形成整體支護功能。二是沒有採取有效措施治理存在的重大隱患,在存在多處嚴重片幫、巷道超寬無支護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治理,冒險施工作業,嚴重違規違章。三是技術管理薄弱,巷道基本佈置在上層煤柱之下,且不採取加固措施;地質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後未修改作業規程等。四是該礦違法瞞報事故。五是盲目組織施救,第一次冒頂後,沒有採取保障救援人員安全的措施,盲目組織大量人員施救,造成53名施救人員被困,險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目前,貴州煤礦安監局已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全力開展事故調查,並暫扣該礦安全生産許可證,責令該礦重新編制安全專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已責令該礦停産整頓並補充地質資料,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7月27日15時45分,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縣晉家衝煤礦發生頂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該礦隸屬於貴州湘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生産能力45萬噸/年,證照齊全。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該礦巷道局部支護、背頂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且未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採用工字鋼棚支護時接頂不嚴實,未打中間立柱,造成倒棚,引發事故。
當前,一些煤礦特別是小煤礦仍然存在採掘機械化程度低、支護設計不合理、支護方式落後、違章空頂作業等突出問題,頂板事故多發。近年來,頂板事故死亡人數一直佔全國煤礦事故總死亡人數的30%以上。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煤礦頂板管理,遏制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國煤礦安全生産經驗交流現場會、全國安全生産(季度)視頻會精神,清醒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牢固樹立安全生産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思想觀念,堅持從零做起、常抓不懈,把各項工作抓嚴、抓實、抓細、抓好。尤其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産領域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促進煤礦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強化技術管理,合理選擇支護方式和參數。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頂板管理工作,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分管業務部門,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健全完善有關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責任。要加強礦井地質勘探和礦壓觀測工作,掌握煤層賦存情況、地質構造、頂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學參數和礦壓顯現規律,做好採區地質情況的預測預報工作,為頂板管理提供基礎資料。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根據所採煤層頂底板岩性和礦壓顯現規律,制定採掘工程支護設計方案,確定相應的支護方式和支護參數;條件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進行調整。對於應力集中區,要採取增加支護強度的有效措施。
三、強化現場管理,嚴格落實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煤礦企業採掘工作面、巷道維修工程要制定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遇有過老巷、煤柱、地質構造破碎帶等特殊情況時,要及時補充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審批、實施。採用錨桿、錨索、錨噴支護的巷道,要加強對支護質量的檢查,確保錨桿、錨索的材質、拉力和預緊力、噴層厚度和強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要加強巷道頂底板移近量的觀測工作,防止因錨桿、錨索支護質量問題引發巷道冒落。要加強對作業人員頂板管理知識的教育培訓,增強防範頂板事故的意識和能力,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事故發生後,要科學安全組織搶險救援,嚴防發生次生事故。
四、切實加大煤礦事故和瞞報行為的查處力度。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嚴格追究責任。對涉險事故,也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嚴肅查處,並認真分析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對瞞報、謊報、遲報事故行為的責任人員,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要嚴格執行事故通報、約談、分析和跟蹤督導“四項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防範同類事故發生。
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迅速將本通報精神傳達至轄區內有關地方政府和所有煤礦企業,並督促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