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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9日 11時24分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國土資源部關於同意命名
吉林長白山火山國家地質公園和
吉林乾安泥林國家地質公園的批復

國土資函〔2012〕741號

吉林省國土資源廳:
  《關於長白山火山、乾安泥林國家地質公園建設驗收的請示》(吉國土資環發〔2012〕47號)收悉。部組織專家組對2個地質公園分別進行了實地驗收,依據部相關文件要求及專家組驗收意見,批復如下:
  一、同意命名吉林長白山火山國家地質公園和吉林乾安泥林國家地質公園。
  二、吉林長白山火山國家地質公園和吉林乾安泥林國家地質公園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做好園區內地質遺跡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開展公眾地學科普教育和科學研究,並按照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和國家地質公園建設指南要求,加強國家地質公園管理,完善國家地質公園建設,為促進地方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做出貢獻。
  三、你廳要加強對吉林長白山火山國家地質公園和吉林乾安泥林國家地質公園建設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地質公園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範開展各項活動。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