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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30日 10時53分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川渝合作
示範區(廣安片區)建設總體方案的批復

發改地區〔2012〕3558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報來《關於報送川渝合作(廣安)示範區建設總體方案的函》(川府發電〔2012〕21號)收悉。按照國務院批復的《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在川渝毗鄰的潼南、廣安建設川渝合作示範區”和“要制定有關城市群發展規劃和區域合作示範區建設方案,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要求,經商有關部門,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川渝合作示範區(廣安片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方案》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跨越發展和轉型發展,著力提高基礎設施一體化水平,著力強化産業合作基地建設,著力加強生態環境共建共治,著力推進公共服務對接共享,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把示範區建設成為川渝合作發展的先導區,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請四川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定實施意見,推動方案的實施。要將示範區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成渝經濟區兩省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部署。
  四、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示範區建設的指導協調,在重大項目、重大政策、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解決方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我委將加強跟蹤分析,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方案實施情況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情況。
  推進川渝合作示範區(廣安片區)建設是貫徹落實《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川渝毗鄰地區加快發展和成渝經濟區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密切配合,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將示範區建設成為成渝經濟區乃至全國區域合作的典範。
  附件:川渝合作示範區(廣安片區)建設總體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