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
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殘聯,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殘聯,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殘聯:
殘疾軍人是為國家作出特殊貢獻的優撫對象,是社會殘疾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就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殘疾軍人”是指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並按規定評定了殘疾等級、持有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退役軍人。
二、殘疾軍人除享受國家給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時也應享受當地社會殘疾人的相應待遇。
三、惠及所有殘疾人政策待遇,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應予享受;惠及特定殘疾人的政策待遇(如安裝假肢、配發輪椅車等),按照有關身體殘疾的特殊要求,符合條件的殘疾軍人應予享受。具體辦法由地方民政部門和殘聯制定。
四、各地民政、殘聯部門要密切協作,加強有關政策宣傳,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的相應待遇。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