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價格行政處罰 案卷管理規定》的通知 發改價監〔2013〕7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範價格行政處罰案卷的立卷、歸檔和利用,我們對原《價格監督檢查案卷管理規定》進行了修改,現將修改後的《價格行政處罰案卷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價格行政處罰案卷管理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