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能集團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2年對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華能集團)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華能集團成立於1989年3月,註冊資本200億元,擁有全資和控股二級子公司39家,主要從事電力生産、熱力生産和供應,與電力相關的煤炭第一次能源開發,相關交通運輸、專業技術服務。據華能集團合併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華能集團資産總額7531.88億元,負債總額6388.39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143.49億元,當年營業收入2621.49億元,利潤總額61.41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華能集團總部及所屬5家企業,涉及資産量佔華能集團資産總額的50%以上。審計結果表明,華能集團近年來不斷發展壯大電力主業,有效推動節能減排,法人治理結構逐漸完善,內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基本真實,但在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夠嚴格、不夠規範的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11年,華能集團所屬7家單位存在未按規定核算收入和成本等問題,造成多計資産1.93億元、多計負債1.58億元、多計利潤0.35億元。
2.2011年,華能集團未按規定將201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29.68億元轉增國有資本。
3.截至2011年底,所屬華亭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華亭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欠繳企業所得稅3.92億元。
(二)執行國家政策存在的問題。
2008年至2009年,華能集團建設和收購了2個國家産業政策限制的煤制甲醇項目,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投資37.75億元。
(三)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存在的問題。
1.截至2011年底,華能集團決策的黃登水電站等16項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存在未經核準先行建設問題,涉及金額324.63億元。
2.截至2011年底,華能集團騎馬山風電等75個項目已開工建設,但有81266.37畝項目用地尚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手續。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10年至2011年,華能集團及部分所屬企業在未上報國資委備案或同意的情況下,向地方政府慶祝活動、移民工程奶牛養殖項目等累計捐贈6025.38萬元。
2.2011年,所屬華能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違規將流動資金貸款16.98億元用於股權投資和項目建設;未經評估將2009年收購的邵寨煤礦探礦權,按照當初收購時的原價5.37億元轉讓給其與北京大地滿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靈臺邵寨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3.2008年至2011年,所屬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將計提的煤炭生産安全費用、煤礦維簡費1085.43萬元,違規用於職工住宅樓、廠區道路建設等。
4.2007年至2008年,所屬華能能源交通産業控股有限公司未經集體決策,租賃香港等地船舶進行運營,截至2011年底虧損8238.26萬元;2008年至2009年,在江蘇長三角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未按約定提供擔保的情況下,即向對方預付購買煤炭款項4.6億元,至2011年底有3.95億元因對方未按時供應煤炭存在損失風險。
5.2009年至2012年6月,所屬內蒙古通大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和經營期間,其煤礦的採礦權證未辦理轉讓手續,仍登記在另一股東內蒙古大雁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名下。
6.2011年,所屬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的3個礦井超出核定生産能力來生産煤炭,合計超産334萬噸。
7.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底,華能集團信息系統中心機房自交付使用以來,共發生空調系統漏水等故障和重大故障14次,但華能集團未對空調系統進行改造,也未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備用空調系統。
8.截至2012年7月底,華能集團未對資産財務管理一體化系統長期未使用的1250個賬戶進行清理,賬號的管理及控制不嚴格。
9.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華能集團及所屬5家公司21個工程建設中,未嚴格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涉及金額19.93億元。
10.截至2012年6月,華能集團有5個已建成投産的項目未通過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有6個已開工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獲得環境保護部門的批准。
四、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華能集團予以整改。上述問題的整改情況,由華能集團在相關媒體上公告。此外,本次審計發現的華能集團所屬單位涉嫌經濟違法案件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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