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公文公報>>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27日 11時08分   來源:審計署網站

重慶至長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段
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

(2013年5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2年7月至11月,對重慶至長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段(以下簡稱黔彭高速)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審計,重點檢查了項目概算執行、投資控制和建設管理等情況。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黔彭高速全長70.63公里,批復概算總投資56.59億元,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金額67.98億元,項目建設單位為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高速集團)。該項目于2006年4月開工,2010年9月建成通車,由重慶高速集團運營管理。交工驗收報告表明,該項目工程質量總體合格。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重慶高速集團及相關參建單位能夠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不斷完善現場管理;樹立環保意識,切實加強生態保護。作為連接渝東南地區的重要通道,黔彭高速的建成通車,使重慶市與我國東南部省市的交通更加快捷,有力促進了渝東南地區商貿、旅遊業的快速發展。
  但審計也發現,黔彭高速建設中存在超概算投資、多計工程款、招投標不規範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黔彭高速批復概算投資56.59億元,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金額67.98億元,超出批復概算11.39億元(佔概算投資的20.13%)。造成投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徵地補償標準提高、材料價格上漲和超規模建設高速公路服務區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重慶高速集團已向上級部門申請調增概算,今後將從提高概算編制的科學性、嚴格設計變更管理等方面切實加強投資控制。
  (二)重慶高速集團在與44家施工單位(見附件1)結算時,多結算工程價款1.0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重慶高速集團已扣減多結算的1.02億元,相應調整了決算及交付使用資産價值。
  (三)黔彭高速12家施工單位(見附件2)對票據審核不嚴,作為財務憑證報賬的發票中,有7821.17萬元假發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重慶高速集團正督促上述12家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四)重慶高速集團在工程實施中,未按規定將184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採購合同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1.44億元;在土建工程招投標中,把招標文件出售時間設定為2天,將最後一份招標補遺書發出至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間隔設定為8天,均短于有關規定所要求的5天和15天期限。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重慶市人民政府督促重慶高速集團認真清理整改,並要求在今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作中嚴格做到依法合規。
  (五)重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核工業中原建設公司等施工單位未經建設單位許可,將承接的工程違規分包,涉及金額4587.4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重慶市人民政府已責成重慶高速集團進一步核實並依法處理,重慶高速集團正在按合同約定追究上述2家單位責任,並在以後的項目建設中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六)黔彭高速于2006年4月開工建設,但重慶高速集團2007年1月才著手辦理施工許可,至4月才上報交通運輸部並獲得批復,晚于開工時間近1年。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重慶市人民政府已責成重慶高速集團切實加強項目管理、完善制度,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