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
2013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意見
發改運行〔2013〕20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經貿委、經委)、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冬季是天然氣消費高峰期,供需矛盾較為突出,需從增加有效供給和強化需求側管理等方面入手,多管齊下,統籌做好各項工作。為確保今冬明春天然氣穩定供應,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準確把握面臨形勢,認真落實任務要求
(一)研判供需形勢。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加快,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要求提高,天然氣消費需求快速增長,加之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儲氣能力明顯不足,保持天然氣穩定供應壓力越來越大。特別是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進,各地用氣需求超常規增長,今冬明春天然氣供需矛盾較往年將更為突出,如遭遇持續低溫等極端天氣,保供形勢將更加嚴峻。
(二)明確主要任務。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充分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協調機製作用,不斷強化運行調節,千方百計增加資源供應,切實加強天然氣需求側管理,繼續強化天然氣管網安全運行,積極推動相關領域改革創新,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努力保障天然氣迎峰度冬形勢總體平穩,確保人民群眾生活等用氣重點需求。
二、及時掌握供需動態,不斷加強運行調節
(三)加強監測分析。各地要建立健全由供需雙方參加的監測預警機制,擴大監測範圍,提高監測強度,改進方式方法,密切關注新用戶發展,電力、煤炭等替代能源供求以及天氣變化等對天然氣供需的影響,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採取針對性措施,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完善調節機制。有關方面要繼續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製作用,充分溝通信息,強化供需銜接,做好運行調節和應急調度,及時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問題。各地要根據本地區能源結構特點,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煤電油氣綜合協調,在提前對接資源的基礎上,制定高峰時段聯調聯供方案,避免不合理替代加劇用氣矛盾。
三、努力挖掘資源潛力,最大限度增加供應
(五)保持現有氣田高負荷生産。供氣企業要密切上下游協作,把生産任務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氣田和單元,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持長慶、塔裏木、西南、青海、普光等主力氣田在高峰時段滿負荷生産,盡可能提高天然氣産量。
(六)確保新增産能按期投用。中石油要力爭塔裏木油田大北、克深,青海油田東坪、西南油氣田龍王廟等新區塊按計劃投産;中石化要加快鄂爾多斯大牛地、川西新場、新馬滾動區等氣區産能建設;中海油要確保荔灣3-1氣田冬季順利産氣。
(七)多渠道增加進口。加強與中亞資源國銜接協商,儘量減少境外下載,增加管道氣進口;加快中海油珠海、天津,中石油唐山等液化天然氣項目建設,確保入冬前投入使用;中石油要充分發揮江蘇如東、大連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設計能力,增加管道氣供應;中海油要利用沿海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在滿足現有市場需求的同時,加強與其他企業的合作,以資源串換方式,向西氣東輸、陜京管道等沿線供氣;消費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且存在用氣缺口的地區,可委託中石油、中海油採購液化天然氣,彌補資源不足。
(八)充分利用非常規資源。抓緊協調解決內蒙古大唐、新疆慶華等煤制氣生産和供應中存在的問題,力爭及早投入使用;加快重慶涪陵頁巖氣項目建設,盡力增加非常規天然氣供應。
四、完善管道儲運設施,提高供應保障能力
(九)加快管網建設。抓緊推進中石油永清-泰州聯絡線、大唐煤制氣進京管道等項目建設,確保用氣高峰前投用,提高資源供應保障能力;加快城市管網改造,進一步完善城市供配氣系統,形成環形配氣管網,增強配氣能力。
(十)消除管輸瓶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加強協調配合,統籌管輸和液化天然氣接轉能力,相互提供天然氣代輸和液化天然氣接轉服務;對部分已接近或達到滿負荷運行的管網,加快建設沿線增壓站;盡可能分離串接在居民生活用氣管網上的汽車加氣站、工商業等用戶。
(十一)發揮儲氣庫作用。合理調配使用華北儲氣庫以及新投産的新疆呼圖壁、四川相國寺、河南文96等儲氣庫資源,有效發揮應急調峰作用。
五、強化需求側管理,確保民生等重點需求
(十二)落實天然氣利用政策。各地要堅持“以供定需、量入為出”原則,在推廣清潔能源、擴大天然氣利用時,提前與資源供應方做好銜接,根據資源落實情況,均衡有序發展燃氣鍋爐、燃氣汽車及燃氣發電等,適當發展可中斷用戶,限制違規項目用氣,嚴格控制管道天然氣液化項目,抑制消費需求過快增長。
(十三)壓減生産企業自用。用氣高峰期,生産企業要首先壓減油氣田自用和系統內甲醇、化肥、乙烯、煉油等用氣,努力增加外供商品氣量。
(十四)制定有序用氣方案。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的要求,制定完善不同供應水平下的有序用氣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保供序列,始終將居民生活用氣放在首位。各地燃氣公司要與供氣企業簽訂供氣合同。
(十五)推廣節約用氣措施。加快推進建築節能、分戶熱計量、老舊供熱管網、鍋爐房供熱系統等節能技術改造;推廣控制商場、學校、寫字樓等公共建築室溫、節假日低溫運行等措施,提高燃氣利用效率。
(十六)適當削減發電用氣。電力供應相對寬鬆的地區要充分發揮本地燃煤機組能力及跨省區餘缺調劑作用,減少冬季高峰發電用氣。
(十七)合理使用替代能源。在供氣緊張的特殊時段,採取發放臨時補助等經濟手段,鼓勵燃氣公交車和出租車使用燃油,緩解天然氣供需矛盾。
六、加強安全生産管理,保障管網穩定運行
(十八)消除安全隱患。深入排查油氣田和輸油氣管道安全隱患,尤其要妥善協調處理好鐵路、公路等施工建設中與輸氣管道的安全矛盾和衝突,及時消除爆破施工、採石掘土、交叉作業等對管道安全的威脅。
(十九)做好管道保護。落實安全保護責任,加強主幹管網和配套設施維護,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環節的巡查、巡檢、巡護力度和密度,嚴厲打擊破壞油氣田生産和管網設施犯罪行為,確保安全平穩運行。
七、推進價格改革,以市場手段優化資源配置
(二十)繼續完善價格機制。各地要按照我委《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246號)及相關文件精神,抓緊出臺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方案和配套措施,爭取冬季用氣高峰前完成全部疏導工作,切實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供需的作用。同時,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在終端消費側推行季節性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促進移峰填谷和節約用氣,緩解天然氣供應壓力。
八、建立天然氣儲備,增強應急調峰能力
(二十一)健全調峰機制。探索建立上遊供氣企業、城市管網運營企業等共同參與的儲氣調峰新機制,明確責任劃分;出臺支持政策,鼓勵用氣集中、峰谷差大的城市,建立應急調峰儲備。
九、搞好新聞宣傳,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十二)加強宣傳溝通。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通過報紙、互聯網、廣播和新聞發佈會等多種途徑,加強對天然氣利用政策等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節約用氣、合理用氣意識;針對重點時段、部分地區供應緊張,要及時通報供需形勢和措施辦法,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爭取各方理解、配合與支持,確保實現今冬明春天然氣供應平穩有序。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