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
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
國辦發〔2013〕1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依法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是人民政府密切聯絡群眾、轉變政風的內在要求,是建設現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穩定市場預期,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重要舉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政府信息公開邁出重大步伐,取得顯著成效。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和信息傳播方式的深刻變革,社會公眾對政府工作知情、參與和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對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和正確引導輿情提出了更高要求。與公眾期望相比,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開不主動、不及時,面對公眾關切不回應、不發聲等問題,易使公眾産生誤解或質疑,給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政府公信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平臺建設
(一)進一步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要以主動做好重要政策法規解讀、妥善回應公眾質疑、及時澄清不實傳言、權威發佈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為重點,切實加強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提升新聞發言人的履職能力,完善新聞發言人工作各項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熱點問題定期有序發佈機制,讓政府信息發佈成為制度性安排。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要圍繞國務院常務會議等重要會議內容、國務院重點工作、公眾關注熱點問題,及時組織新聞發佈會,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廳建設成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發佈的主要場所。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以及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原則上每年應出席一次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或相關負責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國務院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佈制度,利用新聞發佈會、組織記者採訪、答記者問、網上訪談等多種形式發佈信息,增強信息發佈的實效;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以及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增加發佈的頻次,原則上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新聞發佈會。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依託新聞發佈平臺和新媒體發佈重要信息的制度,並指導本級政府各部門和市、縣級政府加強新聞發佈工作,進一步增強信息發佈的權威性、時效性,更好地回應公眾關切。
(二)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平臺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通過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信息發佈方式,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佈平臺,在網絡領域傳播主流聲音。加強政府信息上網發佈工作,對各類政府信息,依照公眾關注情況梳理、整合成相關專題,以數字化、圖表、音頻、視頻等方式予以展現,使政府信息傳播更加可視、可讀、可感,進一步增強政府網站的吸引力、親和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要在政府網站公開徵求意見;重要政策法規出臺後,要針對公眾關切,及時通過政府網站發佈政策法規解讀信息,加強解疑釋惑;對涉及政務活動的重要輿情和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要積極予以回應,及時通過政府網站發佈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以及處理結果等,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同志應主動到政府網站接受在線訪談。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通過領導信箱、公眾問答、網上調查等方式,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徵集公眾意見建議。完善政府網站服務功能,及時調整和更新網上服務事項,確保公眾能夠及時獲得便利的在線服務。加強政府網站數據庫建設,逐步整合交通、社保、醫療、教育等公共信息資源,以及投資、生産、消費等經濟領域數據,方便公眾查詢。
(三)著力建設基於新媒體的政務信息發佈和與公眾互動交流新渠道。各地區各部門應積極探索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及時發佈各類權威政務信息,尤其是涉及公眾重大關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規方面的信息,並充分利用新媒體的互動功能,以及時、便捷的方式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開通政務微博、微信要加強審核登記,制定完善管理辦法,規範信息發佈程序及公眾提問處理答覆程序,確保政務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此外,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熱線電話建設和管理,清理整合有關電話資源,確保熱線電話有人接、能及時答覆公眾詢問。
二、加強機制建設
(四)健全輿情收集和回應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密切關注重要政務相關輿情,及時敏銳捕捉外界對政府工作的疑慮、誤解,甚至歪曲和謠言,加強分析研判,通過網上發佈消息、組織專家解讀、召開新聞發佈會、接受媒體專訪等形式及時予以回應,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消除謠言。回應公眾關切要以事實説話,避免空洞説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導作用。有關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網絡輿情監測工作力度,重要輿情形成監測報告,及時轉請相關地方和部門關注、回應。
(五)完善主動發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佈權威政府信息,特別是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重大突發事件及其應對處置情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對發佈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發佈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發佈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等媒體的作用,擴大發佈信息的受眾面,增強影響力。
(六)建立專家解讀機制。重要政策法規出臺後,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組織專家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科學解讀,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改革舉措。有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組建政策解讀的專家隊伍,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群眾“聽得懂”、“信得過”。
(七)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宣傳部門、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以及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建立重大政務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政務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聯動機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務信息公開發佈和傳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
三、完善保障措施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提高信息發佈實效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經濟社會政策透明、權力運行透明,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不斷把人民群眾的期盼融入政府決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強提升政府公信力、社會凝聚力的“軟實力”。地方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要直接負責,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工作機構建設,已經設置專門機構的,要加強力量配置,把專業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配置到關鍵崗位,特別是要選好配強新聞發言人;尚未設置專門機構的,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以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有條件的應儘快成立專門機構,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同時,要為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政務微博微信相關人員參加重要會議、掌握相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
(九)加強業務培訓。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培訓工作常態化機制,經常組織開展面向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政務微博微信相關人員等的專業培訓,及時總結交流經驗,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有關部門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公務員培訓內容,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擴大培訓範圍。
(十)加強督查指導。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要協同加強對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平臺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加強工作考核,加大問責力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平臺建設和機制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10月1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