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北京市等16個城市(群)開展國家
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3〕3017號
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新疆自治區、廈門市、青島市、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主管部門、廣播影視主管部門:
你們報來國家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均悉。經研究,現通知如下:
一、經研究,原則同意北京、上海、南京、蘇州、無錫、杭州、鄭州、武漢、廣州、成都、西安、克拉瑪依、廈門、青島、深圳等15個城市開展國家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工作;同意長沙、株洲、湘潭3個城市聯合開展國家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群建設,並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
二、請各示範城市把建設國家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培育新興産業、轉變發展方式、服務社會民生的重要抓手,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示範城市要在示範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或其他協調機構)的領導下,結合實際進展情況,因地制宜,不斷完善政策環境,加強改革創新,探索方式方法,增進本地區各單位間的協作,推動下一代互聯網與新一代移動通信、移動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信息技術融合應用,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建設目標的實現。
(二)深挖特色應用。各示範城市要結合新形勢,強化創新驅動發展,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並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在電子政務、行業應用、公眾服務等方面深挖特色應用,探索能充分發揮IPv6技術特點、具有示範效應、可推廣的業務發展模式,積極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培育新服務、新市場、新業態,切實推動下一代互聯網發展。
(三)注重形成合力。各示範城市要加強本地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廣電企業之間的統籌協調,鼓勵企業加大改造投入。要進一步研究和細化配套政策措施,積極創造條件引導商業網站在本地區提供IPv6優先訪問服務。要促進電信運營企業、廣電企業和網站企業之間的銜接配合,努力形成相互配合、協調推進的良好局面。要積極採取措施鼓勵支持IPv6的終端設備發展及應用。
(四)強化安全保障。各示範城市要高度重視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認真梳理網絡信息安全風險,針對性研究提出安全防護策略和工作方案,全面提升下一代互聯網安全保障能力。積極落實安全等級保護、個人信息保護、風險評估、應急響應、安全管理、災難備份及恢復等制度和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加強網絡地址的規劃和實名制管理,不斷完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示範城市要加強對國家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在城市政務門戶網站公開重要建設指標,提高公眾對下一代互聯網的認知度,創造有利於下一代互聯網發展的環境。
(六)形成長效機制。各示範城市要科學分解任務目標,明確責任主體,定期對示範城市建設情況和項目進展進行檢查,梳理總結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形成推進工作的長效機制。相關進展情況經示範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或其他協調機構)審議後於每年3月20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我們將建立檢查和評估機制,定期對示範城市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三、為做好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我們將邀請下一代互聯網領域相關專家參與建設工作,為各示範城市建設提供服務和技術指導(詳見附件),協助解決示範城市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委託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工程(CNGI)專家委員會編制下一代互聯網網絡和網站改造指南,供各示範城市參考。
四、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在示範城市推薦基礎上,緊緊圍繞下一代互聯網發展,進一步梳理示範城市重點建設項目,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經審核同意後,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按照成熟一批批復一批的原則,對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相關重點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予以批復,並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國家補助資金的請示。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年度考核後,適時下達年度資金計劃。
附件:國家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責任專家聯絡表(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代章)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