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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縱論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顧瑞珍)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並首次把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確定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一項戰略任務。《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也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基本國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面對這一戰略任務,專家、學者們在解讀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時均認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提出,對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資源環境保障能力,實現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是一項重要戰略目標

    “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適時提出了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戰略目標,是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指針,是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選擇。”清華大學教授陳吉寧表示。他説,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是轉變現有高消耗、低産出、高污染的粗放型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調整産業結構、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關鍵途徑,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和實踐形式,是我國當前階段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政策目標。

    中國工程院院士魏復盛認為:“十一五”規劃中將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一個重要原則提出來,符合中國國情,順應時代要求,反映人民的心願。當前,環境惡化已經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公眾健康的一個重要因素,成為威脅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提出,指明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出路。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劉鴻亮院士同樣認為: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我國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戰略選擇,為“十一五”期間中國經濟社會新一輪發展確立了明確目標。

    環境友好型社會是一個系統工程

    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內涵是什麼?什麼樣的社會形態屬於環境友好型社會?成為專家們談論的焦點話題。

    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樹立科學發展觀,進行法規建設、制度建設、政策和機制建設,發展科技和文化,並且制定和實施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魏復盛院士這樣詮釋環境友好型社會。他認為,環境友好型社會意味著要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環節遵從自然規律,節約自然資源,保護環境,以最小的環境投入達到社會經濟的最大化發展,形成人類社會與自然不僅能和諧共處、可持續地發展,而且形成經濟與自然相互促進,建立人與環境良性互動的關係。

    陳吉寧教授則認為,環境友好型社會是對社會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之間關係的高度概括性描述。其主要內容包括:有利於環境的生産和消費方式;無污染或低污染的技術、工藝和産品;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無不利影響的各種開發建設活動;符合生態條件的生産力佈局;少污染與低損耗的産業結構;持續發展的綠色産業;人人關愛環境的社會風尚和文化氛圍。

    他説,與資源節約型社會相比,環境友好型社會更為關注生産和消費活動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強調人類必須將其生産和生活強度規範在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範圍之內,強調綜合運用技術、經濟、管理等多種措施降低經濟社會的環境影響。

    環境友好型社會重在落實

    環境友好型社會是一項新的長期的戰略任務,如何推動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使其從一個抽象的概念變成具體的行動,成為我國今後必須研究解決的課題。

    魏復盛院士認為,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制定和實施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但關鍵是解決人們的認識問題。一是思路要向污染的源頭控制思路轉變,二是轉變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互不相關的觀念,三要提高公眾對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認識,提倡公眾參與。同時,要健全立法體系,形成一系列配套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技術方法,切實發揮環境監測的作用。

    陳吉寧提出了推動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四個“抓手”:一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這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二是要從企業、行業、區域3個層次上,核心發展環境友好型技術和環境友好型産品。三是轉變觀念,推行“綠色GDP”和領導幹部環保政績考核。四是進行技術革新與技術進步,為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科技支撐。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齊建國認為,由於我國人口多、資源儲量少、資源利用效率低,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節約資源。當前,政府部門應該在四個領域大力推進資源的節約利用。一是市場價格不敏感、資源利用效率較低的非營利部門;二是因我國市場機制不健全而存在大量制度性浪費的領域。三是“炫耀性浪費”和“形象性過度消費”領域;四是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資源領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