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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新與知識産權是國家科技計劃的重要命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8日   來源:科技日報

    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在全國科技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都強調要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要完善國家知識産權制度。加強自主創新,掌控知識産權,這是大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強有力的技術權利支撐,是新時期國家科技計劃的重要命題。

    作為引領我國科技創新活動的國家科技計劃,集中了我國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資源,是我國自主知識産權的重要來源。在關鍵技術領域儘快形成我國自主的知識産權,是國家科技計劃又一項新的任務和目標。

    “十五”期間,為解決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科技發展計劃,通過財政資金支持科技創新活動,集中優勢力量,在戰略高技術領域、社會公益性研究領域、重要基礎研究領域,抓住事關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具有戰略性、基礎性、關鍵性作用的重大課題,抓緊攻關,努力突破。“十一五”期間國家還將制定計劃,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國家科技計劃作為公共戰略性投資,肩負著帶動國家整體科技競爭力的躍升、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使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科技計劃作用的發揮不能脫離市場運行的規律,必須注意運用市場機制和法律手段。知識産權是市場經濟中有效實現科技創新成果價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沒有知識産權保護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製;放棄對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保護,等於放棄對創新成果的法律權益,也放棄了可能帶來的市場競爭優勢。因此,獲取自主知識産權是保護國家科技計劃創新成果、實現科技計劃成果有效轉移和廣泛應用的重要前提。

    為了加強國家科技計劃的知識産權管理,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對國家科技計劃的知識産權管理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提出了運用知識産權制度將科技計劃創新成果轉化為專利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技術秘密等知識産權的目標要求,確立了有利於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成果轉化的知識産權歸屬政策,明確了國家科技計劃管理各環節的知識産權管理內容和科技計劃組織實施者的知識産權管理義務。

    在政策的有效推動下,我國科技計劃的知識産權管理工作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有關科技計劃建立了專利申請資助機制,一些重大專項的重點領域開展了知識産權戰略分析,探索建立了以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牽頭、吸引同行業企業合作研究開發、以知識産權分享為紐帶的技術聯盟,面向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開展知識産權培訓和輔導。經過努力和實踐,“十五”期間國家科技計劃專利申請大幅度增長,“863”計劃僅2004年的發明專利申請數達到該計劃實施前15年申請總數的兩倍多,在某些領域初步形成了自主知識産權上升的局面,一些重點領域獲得了關鍵技術的知識産權。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眾志CPU系統芯片成功實現量産,並與國內開發的Linux操作系統集成,研製出新一代網絡計算機。新材料領域鎂合金開發應用及産業化項目申請專利96項,成為國內鎂合金産業化的重要支撐。

    在國家科技計劃中實施專利戰略,大幅度提高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知識産權産出能力,是一項長期而緊迫的任務,需要扎紮實實地落實到具體工作之中。我國科技計劃的知識産權管理仍處於起步階段,運用知識産權制度的能力普遍較弱,管理措施和責任落實還不到位。面對日益激烈的知識産權國際競爭,我國各類科技計劃的管理者、組織者和參與者要積極應對,把科技計劃知識産權管理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把知識産權管理動態地納入科技計劃實施全過程。無論是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編制,還是立項評審,或是研究開發路線的確定以及對創新成果的保護和驗收,都應當充分運用知識産權制度,做到在充分掌握國內外知識産權狀況的基礎上,科學確定研究開發路線,及時保護科技創新成果,全面提升科技計劃創新層次。

    加強國家科技計劃知識産權管理,就是要在深入分析、準確把握國際競爭格局和發展態勢的基礎上,立足於我國科技創新的優勢和潛力,對重大科技領域、重要高新技術産業和國民經濟重點行業的科技創新活動,按照掌握核心技術及其知識産權的目標進行戰略部署,要把科技計劃項目取得知識産權並向産業界轉移和應用,作為實施國家科技計劃的一項重要任務,努力提高我國科技計劃的知識産權數量和質量,發揮國家科技計劃在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帶動和支撐作用。(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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