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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國務院關於加強環保決定:抓住機遇乘勢而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5日   來源:光明日報

    在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初,《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正式公佈了,這個《決定》讓我們再一次感受到了環保事業的春潮涌動。在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關鍵時期,在環境保護工作機遇與挑戰並存、希望和困難同在的特殊時刻,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及時制定了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治國方略,展示了改善環境質量、實現科學發展的堅定信心。

    《決定》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部署。本世紀頭二十年既是我國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又是各種矛盾的凸顯期,更是人與自然關係的緊張期。這一時期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會持續上升,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也繼續增大。《決定》站在中華民族發展的戰略高度,要求“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體現了以污染治理化解環境壓力、以資源節約優化經濟發展、以環境友好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思路,充分表明黨和國家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信心和理念。

    《決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人與自然的和諧是和諧社會的基本元素,環境質量關乎社會的安寧。目前,我國環境形勢十分嚴峻,污染事故頻發,突發環境事件增加,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決定》明確把讓人民群眾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環境中生産生活,作為保護環境的根本出發點,對構建和諧社會既表明了強烈的政治意願,又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決定》是環境保護髮展史上新的里程碑。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顯著特徵,決定著環境保護的進程和水平。多年來,環境保護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決定》既總結了過去,又立足於當前,更籌劃了未來,針對執法、體制、機制、能力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對策,力度空前,令人鼓舞。《決定》所作的規劃和部署,將是長時期引領環保事業發展的行動指南。

    完成以污染防治為重點的七項任務,實現到2020年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的目標,需要廣泛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更需要環保部門強有力的執法和監督。《決定》將污染防治作為今後一個時期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並將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作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務,突出了解決環境問題的現實性、關鍵性和緊迫性。2005年突發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更加驗證了確保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要性。《決定》所確定的任務重點,就是我們工作的切入點。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將是今後工作佈局中一個明確的思路。我們只有尋求重點突破,才能形成對難點的攻克,才能牽動全面推進。

    貫徹落實《決定》,就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下決心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要把握住目標,作長期艱苦的努力;要協調發展,互惠互贏;要在強化“預防”、“保護”的同時,將綜合治理擺上重要位置;要完善管理體制,加強能力建設,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要建好環境監測預警體系,發揮監測數據的資源優勢;要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把住“關口”,健全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國務院的《決定》,為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注入了勃勃生機。我們要堅定信心不動搖,抓住機遇不鬆勁。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迎接環保事業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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