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要抓住‘十一五’時期的發展機遇,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食品藥品監管,保證公眾飲食用藥安全,把工作重心轉向滿足人民群眾的食品藥品安全需求上來,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談起“十一五”時期的發展規劃,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邵明立很有信心。
著力加強四方面監管工作
到“十五”末,我國食品、醫藥工業年總産值已超過2.5萬億元,食品和醫療保健的消費已成為居民消費支出的最大部分,佔消費總支出的40%以上。“與此同時,由於種種原因,我國食品藥品安全仍呈現出高風險的趨勢。”邵明立説。
在食品安全方面,農産品的源頭污染,食品生産加工領域的假冒偽劣,食品流通環節的不規範等,屢屢造成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藥品安全方面,藥品生産經營秩序不規範,部分農村和貧困地區假劣藥品問題突出,虛假違法廣告屢禁不止……可以説,食品藥品安全已成為黨中央高度重視、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社會問題。
邵明立説,“十一五”期間,食品藥品這樣的特殊商品,其生産經營必須置於科學、高效的監管之下,確保經濟發展不以犧牲公共利益和群眾健康為代價。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應著力解決好4個問題:
注重城鄉及地區間監管工作的協調發展,著力加強農村監督。“十一五”期間,要大力改善不發達地區尤其是廣大農村的執法條件,突出抓好農村監管能力建設,特別是要圍繞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改革,不斷加強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和監督網絡建設,保障農民用藥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方便及時。
注重基礎設施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著力加強技術監督。要不斷提高我國食品藥品標準、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規範以及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技術水平,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合理適用、資源共享、分清責任的原則,建設既符合中國國情又符合監管國際化趨勢的技術支撐體系。
注重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理能力建設,著力加強監督執法。要從薄弱環節入手,整頓藥品生産經營秩序,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加大查處大案要案的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的行為。同時,建立健全應對重大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體系,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
注重依法行政和執法隊伍建設,著力加強執法監督。“十一五”期間,要構建比較完備的食品藥品監管法律體系。要不斷規範行政權力和行政行為,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目標量化保證百姓吃得更安全
“‘十一五’期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個最大的目標就是要當好公眾健康的保護者。”邵明立表示。
對於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邵明立説,要推進以《食品安全法》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法規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建立科學、規範的食品安全評估和“食品放心工程”評價制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力爭到2010年使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網絡體系覆蓋90%以上的縣(市),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率達到8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率達到100%。配合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監管,提高蔬菜農藥殘留合格率,基本解決畜産品含“瘦肉精”的問題;遏制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繼續在餐飲業和學校食堂中擴大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提高食品市場中的索證索票率,逐步建立政府有關部門間協同工作和聯合執法制度。
“‘十一五’期間要不斷提高藥品安全保障水平”,邵明立説,要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防止藥物濫用。建立覆蓋全國的醫藥生産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體系,50%以上的報告質量要達到世界衛生組織要求的2級水平。擴大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的覆蓋面,力爭到“十一五”末農村藥品監督網覆蓋率達到100%,農村藥品供應網覆蓋率達到90%。
邵明立特別強調,要加強藥品市場監督,“十一五”期間藥品監督抽驗覆蓋面要由現在的30%提高到80%,偽劣藥品陽性檢出率要從現在的5%—10%提高到30%—40%。與所承擔的檢驗任務相適應,口岸藥品檢驗所的獨立全項檢驗能力達到100%,省級藥檢所的獨立全項檢驗能力力爭達到100%;地市藥檢所的獨立全項檢驗能力由20%提高到80%;國家級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對歸口産品的檢驗能力力爭達到100%,全系統對進口新産品、國産高新技術産品及高風險産品的檢驗能力力爭達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