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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孫家正就我國文化遺産保護接受採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來源:人民日報

 在6月10日我國首個“文化遺産日”來臨之際,文化部部長孫家正接受了採訪
保護文化遺産 守護精神家園

    文化遺産保護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偉大事業,需要全民族、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今年的6月10日是我國第一個“文化遺産日”,堪稱中國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的里程碑。就此,記者採訪了文化部部長孫家正。

    我國有著豐富的文化遺産資源
    設立“文化遺産日”,凸現了文化遺産保護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問:今年的6月10日是我國第一個“文化遺産日”,為什麼要設立“文化遺産日”?為何選擇在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

    答:2005年12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專門成立了由15個部委部門組成的國家文化遺産保護領導小組,由國務委員陳至立同志任組長,以加強對全國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領導。《通知》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産日。今年的6月10日將迎來我國第一個“文化遺産日”,我們制定的主題是“保護文化遺産,守護精神家園”。

    設立“文化遺産日”,是我國文化遺産保護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的高度重視,凸現了文化遺産保護事業在國民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遺産日”的設立,更有利於普及文化遺産保護知識,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産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産保護意識,營造全民參與保護文化遺産的良好氛圍。

    選擇這個時間主要是綜合考慮了當時活動的密度、氣候等多種因素,群眾能夠方便地參與活動。

    問:中國有著豐富的物質文化遺産資源。據前不久文化部公佈的數字,中國大陸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近40萬處,目前我國共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52處,103座歷史文化名城。從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以來,我國共有31處文物古跡和自然遺産列入世界遺産名錄。這些文化遺産是我們的寶貴財富。如何加強文化遺産的法律法規建設,使之免遭現代化建設、全球化思潮等的衝擊和破壞?

    答:我國政府非常重視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和部署。法制建設不斷加強,文化遺産保護法規體系基本形成。1982年我國頒布了《文物保護法》,2002年重新修訂。國務院還頒布實施了《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化部也以部長令發佈了《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30余項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2007年立法計劃,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也頒布了一些行業性和地方性的保護法規。此外,我國還加入了《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産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等與文化遺産保護有關的國際公約。

    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覺
    從本質上講文化是屬於大眾的,保護文化遺産人人有責

    問:我們發現在一些地方,經常是打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現代化建設的旗號,對文化遺産進行破壞,您怎麼看待這種現象?

    答:我認為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與保護文化遺産並不是一對必然的矛盾。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越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越要加強政府對文化遺産的搶救、保護和管理。

    一些地方片面追求面貌煥然一新,大規模地拆毀了一些歷史文化街區和文化遺産,結果使其悠久的歷史失卻了記憶,鮮明的個性失去特徵。在建設和發展中,要把文化遺産保護放在第一位。重大工程建設中,要嚴格執行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制度,涉及文化遺産保護的重大建設要提前向社會公示,並廣泛徵求有關部門意見。要採取強有力的保護措施,堅決制止和避免基本建設工程對文化遺産的破壞。

    文化遺産是我們民族悠久歷史的稀世證物,是我們與遙遠的祖先聯絡、溝通的唯一渠道。保護文化遺産就是保護中華民族的悠久歷史和賴以生存、發展,走向未來的文化根基。我們要堅持保護與利用的良性互動,樹立文化遺産資源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發展理念,堅決反對和防止不顧文化遺産及其環境的客觀承受力,不顧長遠發展需要的盲目利用和惡性開發。

    問:正在審議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著重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哪些方面?

    :《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草案送審稿)》在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認定、立檔、保存、研究、宣傳、弘揚、傳承和振興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著力強調三大制度的建設,即名錄製度的建設、傳承人制度的建設、保障制度的建設。

    問:目前我們國家的文化遺産保護面臨著非常艱巨的工作,從您的角度上去考慮,您覺得要做好這項工作最重要的是什麼?

    答:確實,保護文化遺産是一件長期的艱巨的任務,在資金、人才、立法等許多方面都需要加強。但我認為最有戰略意義,也是最最重要的是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覺,增強全體人民保護文化遺産的意識。這點加強了,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就有了深厚的群眾基礎。正因為如此,國家才設立“文化遺産日”,動員全社會保護文化遺産。

    中國文化有創新活力
    進行文化創新,必須依託歷史,立足現實,尊重過去,面向未來

    問:您剛剛説過,在文物保護方面,中國政府投入了很大的保護經費。文化遺産保護常常給人們一個印象,即遺産是國家的資源,保護是政府的工作,好像跟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關係並不大,您怎麼評價這種看法呢?

    答: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從本質上講,文化是屬於大眾的,每一個人都生活在文化之中,保護文化傳統、繁榮民族文化,關係到每一個中國的公民,人人都不能例外。我們對文化遺産保護的工作原則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為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保護好文化遺産,也是政府的重要責任。政府主導,不光要拿錢,還要進行指導和規劃。保護和傳承文化遺産還必須依靠全社會的自覺,形成“保護文化遺産人人有責”的全民意識。社會上的力量包括一些著名企業,在獲得利潤回饋社會的時候,我覺得一個非常好的方式,就是投向文化遺産的保護。政府一方面號召全社會特別是有一定能力的企業、機構、個人等來關心支持文化遺産保護事業;另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勵企業向文化投資,向文化事業包括文化遺産保護的投入;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文化事業,包括民間的博物館、民間的文化館。

    問:在《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中提出要“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保護文化遺産的重要性”。您是怎麼理解這句話的?

    答:一個國家要獨立,首先政治上要獨立。我們過去的浴血奮戰,一代一代人前赴後繼,就是為了民族的解放、國家的獨立,政治上的獨立;第二,經濟上要獨立。如果經濟上完全受制于別人,很難保證政治上的獨立。但政治獨立、經濟獨立還不夠,還必須在思想文化上保持自己的獨立性。我國文化遺産所蘊含的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機制、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是維護我國文化身份和維護文化主權的基本依據。保護好文化遺産,關係文化血脈的傳承,關係精神家園的維護,關係先進文化的建設。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保護文化遺産關係到國家的文化安全。

    問:在文化建設中,我們一方面要保護文化遺産,另一方面又提倡文化創新,您怎樣看待兩者之間的關係?

    答:這兩者是我們現在文化建設當中遇到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傳統與當代的問題,繼承與創新的問題。過去歷來有一種觀點,認為傳統的東西都是保守的,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中國文化、中國文明能綿延五千年從來沒有割斷過,就在於它內在有一股創新的活力。我們民族的傳統是創新,我們的優秀傳統,就是我們歷代祖先創新的結晶。

    保護傳統文化和文化創新、建設先進文化並不矛盾,有著緊密的內在聯絡。今天的保護和繼承,正是為了明天更好地開發利用和發展創新。傳統文化作為一種遺産,我們首先要原生態地將其保護下來,然後再加以分析。我們要進行文化創新,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必須依託歷史,立足現實,尊重過去,面向未來,通過對傳統文化的深刻繼承和科學揚棄,來創造和熔鑄既有豐厚歷史底蘊,又有鮮明時代特色的新文化。(記者 李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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