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互動>> 權威訪談
 
應急辦負責人就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預防為主減少危害 以人為本從容應對
——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田雨、楊維漢)國務院6日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繼去年4月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後,國務院下發的又一個重要指導文件,是落實《總體預案》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意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加強應急管理 深入貫徹《總體預案》

    問:請您談一談國務院為什麼要出臺這個《意見》?

    答:加強應急管理是關係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大事,是各級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當前,我國改革和發展處於關鍵時期,雖然公共安全形勢總體平穩、趨向好轉,但複雜性、嚴峻性仍然突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對特大事件都及時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召開會議或親自趕赴應急處置一線,指導協調有關應對工作。去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總體預案》和召開的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有力地推動了應急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加強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這“一案三制”的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大力提高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總體上看,我國應急管理工作基礎仍然比較薄弱,各地進展還不平衡,應急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法制尚不完善。面對嚴峻的公共安全形勢,以及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各地區、各部門普遍感到,為進一步落實《總體預案》,由國務院制訂相關的政策措施,對加強應急管理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作出部署,不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為此,國務院辦公廳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起草了該《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在起草《意見》過程中,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組織力量到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調研,並書面徵求了國務院30多個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對各單位提出的修改建議,逐條梳理研究,認真吸收採納,經國務院批准後印發各地區、各部門執行。總的來看,《意見》對貫徹落實《總體預案》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和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意見》的實施,對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明確指導思想 提出工作目標

    問:《意見》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的核心是什麼?

    :《意見》指導思想的核心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眾,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産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意見》對“十一五”期間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建成覆蓋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加強應急管理規劃建設 繼續深化完善預案體系

    問:《意見》對加強應急管理規劃和制度建設提出了哪些要求?目前的重點在哪?

    答:當前加強應急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就是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編制並儘快組織實施《“十一五”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一規劃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科學指導各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必須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保障。制定科學合理的體系建設規劃,是實現應急資源優化配置、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的基礎,有利於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集中到重點方向,有利於防止重復建設、資源浪費。基於上述認識,《意見》從編制並實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提出了有關具體措施。

    《意見》要求城鄉建設等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要與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相銜接,合理佈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規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

    同時,要求繼續下大力氣深化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儘快構建覆蓋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對預案的動態管理,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總體預案》的規定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結合實際,建立相應的應急管理指揮機構、辦事機構。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贈等方面參與、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加強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建設,儘快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

    普查監控防患未然 預警報告及時準確

    問:《意見》對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工作提出哪些具體要求?

    答: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進行普查和監控尤為重要。《意見》對各類風險隱患普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特別是對位於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不符合安全佈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採取停産、停業、搬遷等措施消除隱患。同時要求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監察機構要把督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的重要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

    《意見》提出要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領域公共安全的監督檢查,促進各行業和領域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並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和地方政府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如實地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向國務院報告,並向有關地方、部門和應急管理機構通報。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意見》要求,在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信息報告工作的同時,通過建立社會公眾報告、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發佈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息、電話、宣傳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準確發佈預警信息。

    《意見》還要求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方法和手段,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並加強培訓資質管理。要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創造更加濃厚的人人關心公共安全、人人學習應急知識的社會氛圍。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相關鏈結
· 國務院發佈4件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 國務院發佈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 國務院發佈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 新華社受權發佈國務院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