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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7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就《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
服務工作的意見》有關問題答中國政府網記者問

  2006年4月9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以下簡稱《意見》)正式下發。《意見》集中體現了我國政府對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最新認識和最新理念,標誌著我國社區建設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為幫助為大家準確理解《意見》精神,日前中國政府網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了民政部部長李學舉。
  問:您能否簡要介紹一下目前我國社區服務發展的現狀?
  答:1986年以來,社區服務發展十分迅速,覆蓋的領域越來越廣,涵蓋的內容越來越多,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社區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得到拓展。目前,社區服務的項目和內容已基本覆蓋了居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個領域,服務內容已由早期的10多項發展到現在的200多項,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社區保障等服務項目普遍展開,多種便民生活服務圈不斷涌現,社區居民需求得到不同程度的滿足。
  二是服務設施和網絡初具規模。截至2005年底,我國有城區852個,街道6152個,社區79947個。已建成社區服務中心7804個,各類社區服務設施19.8萬個,便民利民網點70.4萬個,“星光計劃”老年活動之家3.2萬個,初步形成了區、街道、社區三級社區服務網絡。
  三是社區服務吸納就業和維護社會穩定作用突出。2004年底,我國有社區服務從業人員324萬人,其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121萬人。一批大中型工業企業通過剝離後勤服務和興辦社區服務實體等途徑,實現了人員分流,增加了就業崗位,較好地促進了社會穩定。
  四是社區服務的方式和方法不斷改進。全國許多地方在街道層面開展“一站式”服務,一些地方在社區配備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衛生保潔、社會治安等協管員,許多城市社區還建立了陽光超市、慈善超市、扶貧超市等扶貧幫困載體,積極為社區困難群體排憂解難。目前,全國60%的城區建有社區管理服務信息網絡,有效提高了社區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問:我國社區服務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答:一是社區服務發展不平衡。從總體上看,東部沿海地區城市好于中西部地區城市,大城市好于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好于小城鎮,少數地方至今沒有較為完善的社區服務中心。
  二是社區服務政策分類指導還缺乏應有的力度。社區服務發展到今天,既包括政府的福利性服務,也包括社區組織內部的互助性服務和居民自願服務,同時還包括社區商業服務。由於缺乏分類指導政策,一些地方一談社區服務,就籠統地認為是政府的事,有些地方政府也把應由市場和社會提供的服務包攬過來;一些地方一談社區服務就認為是社會和市場的事,與政府無關,把本來應由政府履行的職責也推了出去。因此,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優惠政策的落實和新政策的出臺上力度稍顯不足。
  三是統籌協調力度不夠。社區服務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但由於各部門在認識程度和工作重點上的差異,加之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和發展規劃,社區服務有限的資源難以實現合理配置,服務資源(人員、經費、設施)閒置浪費與社區居民許多需求得不到滿足的矛盾大量存在。
  四是社區幹部工作負擔過重,福利待遇太低。在改革的過程中,政府、企業將剝離出的許多職能轉交給社會。由於我國民間組織發育不夠,承擔社會事務和服務能力有限,因此大量事務都沉積到了社區。目前,社區平均承擔100余項事務,最高的近200項。而社區幹部福利待遇非常低,據統計,60%的社區幹部工資低於社會平均水平,工資在300-800元的佔48%,300元以下的佔23%,極大影響了社區幹部工作的積極性。
  問:《意見》是否對社區服務有了全新的定位?
  答:《意見》既繼承了以往社區服務工作的好做法,又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張和要求,體現了繼承和創新的統一。新時期我國城市社區服務的內容特別突出兩點:一是強調新時期的社區服務是廣義社區服務,既包括無償、低償提供的社區福利性、公益性服務,又包括低償和有償提供的社區便民利民物質、文化、生活服務。把社區服務界定為廣義社區服務,能夠適應和諧社會建設的多方面要求,符合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對社區服務的基本定位,符合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協調可持續推進社區服務工作的客觀實際。二是強調開展社區服務要在政府的引導和扶持下,依託社區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利用社會資源,走社區服務社會化道路。
  問:當前社區服務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一是要抓好社區公共服務。推進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把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責落實到社區。特別要切實推進社區就業、社區保障和救助、社區衛生、社區文化、教育、體育、社區安全等公共服務。二是要積極組織開展社區自助和互助服務。要把推進社區居民自治和社區服務有機結合,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互幫互助活動。三是要開展社區志願服務。社區志願服務是為滿足社區需要,促進社區進步,自願貢獻時間和才智,而且不圖報酬的服務活動,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和諧社區具有重要意義。四是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和個人開展社區商業服務,即各類便民利民的經營性服務。力求通過開展以上四個方面的服務,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努力開創困有所助、難有所幫、需有所應的社區服務新局面。這是新時期社區服務的總體任務,也是新時期社區服務的總體目標。
  問:《意見》中明確提出加強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這在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中的作用是什麼?
  答:抓好社區公共服務是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重點。在社區服務工作中,政府不僅承擔著宏觀規劃、組織保障、管理監督的作用,還承擔著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在社區的具體化,也是社區服務的重點發展領域。《意見》用三分之一的篇幅,對與群眾利益緊密相關的社區就業、社區救助、社區衛生、社區文體教育、社區安全等各項公共服務做出了明確規定;對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社區公共服務的方式方法也提出了具體的改進要求。這將有利於優化政府財政支出結構,促進公共財政的建立,有利於政府轉變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有利於社區資源整合和力量協調,讓群眾得實惠,也有利於社區服務業和非營利組織發展,促進社區公共服務社會化。
  問:《意見》對於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駐區單位、企業和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職責做了哪些規定,其現實意義是什麼?
  答:首先,《意見》明確了社區居委會在社區服務中的角色,將社區居委會在社區服務中的角色定位在三個方面:一是協助城市基層政府提供社區公共服務;二是積極組織社區成員開展自助和互助服務;三是為發展社區服務提供便利條件。這樣的定位符合社區居委會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身份,有利於社區服務的發展。其次,《意見》明確了民間組織在社區服務中的地位,將民間組織納入興辦社區服務的主體之一,支持社區成立形式多樣的生活服務類民間組織,積極開展活動,並對之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這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方向,有利於社區服務社會化。第三,《意見》倡導和鼓勵駐區單位、企業及居民個人參與社區服務,這對於合理利用社區服務資源、發展第三産業、擴大社區就業,將産生積極影響。提出社區服務多樣性的內涵體現在多個方面:服務對象包括了傳統社區服務對象在內的全體居民;提供服務的主體包括了政府在內的所有組織和個人;社區服務的性質,既有社區公共服務,又包括社區互助服務、志願服務和商業服務;社區服務的運行機制,既有行政機制、互助機制,又有志願機制和市場機制。總之,“多樣性”的規定符合客觀現實的需要,也為將來社區服務的發展留下了廣闊空間。
  問:鼓勵和支持駐區單位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是出於何種考慮?
  答:鼓勵和支持有關單位服務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是社區建設共駐共建、資源共享原則在社區服務中的具體體現。積極引導社區內或周邊單位內部食堂、浴池、文體和科教設施等向居民開放,充分利用社區內的學校、培訓機構、幼兒園、文物古跡等開展社區教育活動,是目前解決我國城市社區服務資源緊缺的良好途徑,避免了資源的浪費和設施的重復建設,有利於形成建設和諧社區的合力。
  各地在推進這項工作時,情況不同,方法也不盡相同,各地可以借鑒已有的經驗做法,積極制定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有利於服務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的優惠政策,以利於進一步推動這項工作的規範化發展。
  問: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實施社區服務分類管理和分類指導?
  答:近年來,社區服務越來越受到社會公眾的關注和重視,服務內容早已超出了起步階段的公益性和福利性領域。為更好地適應社區居民全方位的服務需求,《意見》要求,對社區公共服務要在資金、場所和人員上給予保證;對社區組織開展的互助性服務、志願服務和社會力量興辦的微利性社區商業服務,要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扶持;對營利性社區商業服務要強化自身發展能力,積極引導向産業化、市場化發展。實行分類管理和分類指導,既有利於保證基本的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也有利於滿足不同居民群眾的特殊需要。
  考慮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意見》在社區服務發展上沒有過多地提出全國性的統一政策,更多的是鼓勵和支持地方和基層政府創新,要求各地政府按照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制訂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文件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最大限度地體現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統一、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統一。
  問:在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過程中,應注意什麼問題?
  答:一是正確處理社區服務與建設和諧社區的關係。社區服務貫穿于社區建設的各個領域,是社區建設的基礎和“龍頭”。因此,要始終堅持以服務群眾為主題來全面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的正確思路,把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放在社區建設的最首要位置。要以社區服務帶動和諧社區建設,同時又要以和諧社區建設來促進社區服務。
  二是正確處理整體推進與突出重點的關係。既重視擴大服務數量,又重視提高服務質量;既發展物質生活服務項目,又發展精神文化服務內容;既要保證為特殊群眾提供幫助,又要積極為普通居民和社區內單位提供服務;既要鼓勵大中城市、發達地區進一步拓展社區項目,又要扶持小城鎮、欠發達地區跨越式發展社區服務。各地要從實際情況出發,突出解決社區服務的薄弱環節、重點項目和關鍵問題。
  三是正確處理政府主導與多主體投入的關係。新形勢下的社區服務既不是單純的政府行為,也不是單純的民間活動,而需要政府、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居民群眾共同參與。處理好各類參與主體之間的關係,是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關鍵。
  四是正確處理發展建設與監督管理的關係。發展社區服務,從社區群眾的實際需求出發,既要考慮經濟效益,更要注重社會效益,必須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處理好發展建設與監督管理的關係。要綜合運用行政、法律手段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各類社區服務行業標準,建立健全反映社區服務設施、服務管理、居民需求及滿意程度等有關信息的採集以及工作評估體系,確保社區服務的健康發展。
  問:貫徹落實《意見》精神,還需要著力做好哪些工作?
  答:發揮好文件作用的關鍵在於貫徹落實。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貫徹落實《意見》應突出四方面要求:
  第一,吃透《意見》精神。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真正把握住《意見》的主旨和重點。要通過舉辦培訓班等形式,讓老百姓、讓更多的社區工作者掌握《意見》精神。同時,還要積極向各級領導幹部宣傳,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社會氛圍。
  第二,各地要儘快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社區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合力。
  第三,各地政府要結合實際,制訂有效措施,進一步細化《意見》的相關規定,以形成更有利於社區服務發展的政策環境。
  第四,按照《意見》要求,分級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並結合製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通盤考慮社區服務應有的設施配備、工作體制,幹部培養、服務方式等內容,提請同級黨委、政府討論、決策,公佈實施,對照執行。
  第五,按照《意見》要求,制定不同性質或類型的社區服務的幫助、扶持政策。
  總之,要抓住機遇,用足用夠政策,利用政策的授權,擴大政策效應。只有這樣,才能將《意見》貫徹落實好,才能讓社區服務更加到位,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