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統計局公佈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1.3%,顯示物價增長低平穩,但不斷上漲的水電氣、蔬菜水果和汽油等用品價格,令廣大居民感受物價漲幅較大。為什麼物價指數與居民感受不一致?近日,記者專訪了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司司長、高級統計師魏貴祥。
不是某人某地區指數
問:物價指數為何與居民對價格的感受不一致?
魏貴祥:物價指數為何與居民對價格感受不一致原因有三。
首先,物價指數是指兩個不同時期(報告期與基期)商品及服務價格相比較的相對數,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一個複雜的指數系統,調查內容包括食品、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3個基本分類,約700個規格品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物價指數反映的是兩個不同時期價格變動的相對水平,其編制原則是“同質可比”。“同質可比”是物價指數編制的金科玉律,絕對不能違背。比如將彩電價格與液晶電視價格相比,得出的價格差就不是真正的價格變動。
國家統計局定期編制並公佈的物價指數,是報告期全國各地區、各類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水平的加權平均數,是一個綜合的平均概念。比如蔬菜漲了,糧食落了,出租車服務費漲了,電視、手機價格落了,北京、上海物價漲了,昆明、保定落了,這樣一平均物價指數增長就不明顯了。物價指數是對全國居民消費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的整體情況的綜合描述,與某一個人對某一個地方某種具體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感受不一樣是正常的。居民的個體感受既受到收入高低的影響,也受具體消費項目的影響。如汽油價格上漲,中高收入的有車群體就比較敏感。公共交通車票票價的提高,低收入的乘坐者就比較敏感。汽油漲價,有車人反應強烈,但佔整個社會比重不大,一平均對物價指數影響不大。
物價指數是13億人的物價指數,不是某一個人的物價指數;是全國物價水平的平均數,不是某一個地區的物價指數。如同哲學裏所説“一般”與“特殊”的區別,物價指數是“一般”,百姓個人切身感受是“個別”。所以物價指數這一宏觀平均數據,與百姓微觀感受之間存在差距是必然的。
其次,在使用總的物價指數的同時,還要充分發揮具體物價指數的功能。除了一個綜合的總的物價指數外,還有食品、居住等八大類物價指數,這些指數構成一個指數鏈。總的物價指數並不能準確地反映某一種商品或服務價格的變動情況。觀察某一種商品或服務價格變動的情況,不應該簡單地與總的物價指數進行比較,而是應該具體看與其相對應的類的物價指數。比如觀察大米、麵粉及肉的價格,就應該看食品類的價格指數。如果觀察商品房價格的情況,就應該看房地産價格指數中的商品房價格指數,現在人們只是看總的物價指數,而沒有學會看分類物價指數,所以産生“不一致”的感覺。
第三,人們有種誤區,一看到某類商品價格高了,就覺得物價指數也應該高。其實,物價指數與價格無關。它只是反映不同時期商品或服務價格變動的相對情況,與價格高低本身沒有關係,也不能解決價格高的問題。
商品房不統計是國際慣例
問: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商品房價格為何不納入物價指數?
魏貴祥:目前我國的物價指數基本上體現了居住類價格變動。在物價指數的調查項目中,居住類價格變動包括了建房及裝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電、燃氣等與居住有關的項目。對租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價格變動是通過實際租金來體現的。對擁有自己住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價格變動是通過其擁有住房的潛在租金(統計上叫虛擬租金)來體現的。
商品房價格不納入物價指數是國際慣例。不將商品房價格直接納入物價指數,一是出於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物價指數的統計口徑必須與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的消費分類相一致,而根據這個分類,商品房購買屬於投資範疇,不屬於消費行為。二是商品房購買與當期消費不同步,購買支出與當期實際住房消費不對等。換句話説,商品房是經過長期使用而消費的,當期的實際消費對應的只是整個住房的一部分,而不是整個住房的價格。因此,將商品房價格納入物價指數統計中並不合理。
高額擇校費不納入指數
問:為何教育、醫療方面的物價指數未見明顯增長,但居民對這方面的支出感覺壓力增大?
魏貴祥:生活壓力的增加很大部分是物價指數之外的原因造成的。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使價格不變,所消費商品和服務質的提高和量的增加,都會使支出增加,從而導致生活壓力的增大。
教育支出方面,如果學雜費、課本費等價格不變,則對物價指數就沒有影響。目前,義務教育方面的這些支出價格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然而動輒數萬元、十幾萬元的“擇校費”,名目繁多的鋼琴班、芭蕾班、奧賽班、英語口語班,肯定會給普通家庭帶來巨大的支出壓力。而這些名目是非正常的、不合法的,不能通過正常採價渠道取得價格,不能同質可比,因此不能納入物價指數的計算。
醫療方面,當前物價指數反映出的藥品價格是下降的,特別是西藥,因為政府一直在降低藥品的價格。但如果增加了用藥種類,提高了用藥檔次,或開大處方、用進口設施診斷和治療,特別是有些降價藥品從醫生處方上消失等等因素,都會給患者帶來巨大的、不斷上升的醫療支出,這些都是物價指數統計之外的問題,在物價統計中是看不出來的。
指數統計絕無主觀意圖
問:物價指數統計是否有主觀意圖?
魏貴祥:絕對不會有主觀意圖!統計人員有種“職業病”,那就是追求客觀的真實。其次,編制物價指數所用的權數是依據全國12萬戶城鄉居民家庭調查資料中的消費支出構成確定的,無法加進主觀意圖。目前,物價指數的調查範圍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500多個市縣50000多個調查網點。國家統計局直屬的全國調查系統採取定人、定時、定點的直接調查方式,由近3000名專職物價調查員到不同類型、規模的農貿市場和商店現場採集價格資料。
我國物價指數編制使用的統計方法是聯合國向會員國推薦的科學、規範的統計調查和計算方法,符合國際通用數據標準,是與國際接軌的,獲得眾多國際組織的認可。物價統計的能力與水平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相當。
物價指數是衡量經濟是否通貨膨脹的標準之一。編制物價指數主要是為國民經濟核算、為政府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和物價政策以及為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服務。因此,物價指數的統計要求必須客觀,既不能屈從於有關部門的壓力,也不能屈從於民眾的壓力,更不能為了迎合民眾而主觀地改變物價指數。
明年執行新調查方案
問:目前我國物價指數的統計有哪些不足?
魏貴祥:現在使用的住戶調查樣本是上世紀80年代確定的,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居民的收支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居民之間收入差距逐步拉大,過去確定的調查點(大、中、小城市,縣城、鎮、農村)以及各調查點樣本戶數的代表性大大降低。另外,居民個人保護隱私的觀念逐步增強,再加上樣本戶必須記流水賬,天天記錄家庭的每筆收支,他們認為特別麻煩,配合調查的程度有所下降。
問:今後如何進一步完善物價指數統計?
魏貴祥:2007年1月1日將開始執行新的住戶調查方案。“新”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增加調查住戶的數量,科學設計調查問卷,城鎮戶數由目前的3萬多戶增加到65400戶,從而使樣本的代表性大大增強;二是重新布點,在大、中、小城市以及鎮四個層次上科學合理分配調查點,使樣本在高、中、低收入戶的分佈上具有更強的代表性。
此外,權數構成方面也在醞釀新思維。針對目前自有住房在社會上所佔比例不斷提高這一客觀情況,為了使居住類權數更接近實際,現在正考慮以下措施:將居民住房分成租房、自有房和廉租房三大塊,再根據這三大塊在社會上所佔比例做一個加權平均數,從而計算出更接近實際的居住類權數和居住類價格,用這一價格代替現在統計中使用的虛擬房租。
同時,要加強與被調查戶的聯絡與溝通,多做宣傳工作,使居民能夠如實申報;要開展一些專題調查、典型調查作為常規調查的補充,不斷提高居民收支基礎數據的質量。(羅 嵐 劉發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