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校收費是一個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政府形象的問題。這個問題之所以久治不愈,其原因很複雜。
擇校收費是怎麼形成的
大致説來,現在的擇校收費問題,是收費方學校和交費方家長兩方在各自受到壓力後的選擇,是“兩頭熱”的結果。
學校的壓力在於“需要收費”。儘管學校基礎不一樣,但每個學校都缺錢,財政撥款多數時候是維持學校的基本運行。多數校長明白,收取擇校費會給辦學帶來一些不利因素和風險。但是,許多學校收取的擇校費已經成為維持學校正常運行的重要支柱。這种經費上的壓力,不少地方政府也同樣感受到,擇校收費也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的需要。這也使得許多地方政府在處理擇校收費問題時有所顧忌,不敢採取斷然措施。
對於家長來説,強烈的擇校願望最終被導入到了交錢擇校道路上。學校之間的差距肯定會長期存在。因此在好中選好、優中選優的思維支配下,家長擇校的熱度越來越高。本來義務教育不該賦予學校擇生的權利,但既有家長擇校,就得有辦法來合理地招生。什麼是合理的招生辦法?是分數面前、戶口面前、權力(條子)面前的人人平等,還是抓鬮面前、金錢面前的人人平等?這些尺度似乎都有道理,但被當作政策來推行時並不被多數人接受。在這莫衷一是情形下,由於收費對學校改善辦學條件有益,因此以收費來擇校漸成一種重要的方法而大行其道。
根治擇校收費尚需時日
根據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精神,立足治本,今後宜在以下幾個方面採取有力措施:
辦好每一所學校。當前重點調整相關教育制度和政策,加強對困難學校的支持;建立健全辦學設施設備均衡配置的制度,實施優秀校長、教師輪崗制度,加強校際間的對口支持。
增加教育經費投入。制定相對統一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辦學條件標準與教師工資標準,使學校從籌資壓力下解放出來。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收支情況、辦學效益評估監督,控制學校藉口經費不足而使各種收費合理化。
拓寬選校渠道,科學引導家長的擇校需求。當前很多家長不問孩子情況,只是一味地追求所謂的“好學校”,這種選擇辦法人為地窄化了選擇通道。實際上,對於不同學業基礎、不同興趣愛好、不同發展傾向、不同住地的學生,好學校的標準不是完全相同的。要通過宣傳引導,讓更多的家長認識到適合自己孩子的學校才是好學校。
尋求更多人理解和支持的招生辦法。在校際差距不可能完全抹平的現實下,如何找到一種相對公平的招生辦法?許多人傾向於回到考試入學老路上去,這顯然對於教育改革會帶來許多挑戰。我們也曾採取了按戶口安排入學的政策,但按戶口、住址來就近入學難度極大。在對各種辦法眾説紛紜的情況下,可考慮在符合人才培養規律要求的前提下提出若干套招生辦法,交由群眾來充分討論,通過投票、調查、評議會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了解群眾的意見,在此基礎上由相應權力機構來確定招生辦法,減少各種不規範擇校現象。
規範收費,降低收費
治標的辦法是管理好收費。是直接出臺政策不許擇校收費?還是進一步規範收費、降低收費比例與額度?目前,義務教育採取前一種思路,高中階段採取後一種思路。但是,前一種思路似乎很斷然地解決了問題,但有許多時候是從公開操作轉為暗箱操作,收費的標準、程序、手段更加多樣無序。後一種思路實行起來簡便規範,高中擇校“三限政策”總體執行得較好。
總之,擇校收費問題必須一步一步地解決,要讓群眾看到治理的進展,不能寄希望於畢其功於一役,否則只會導致政策上的朝令夕改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 (北京教育學院副院長 方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