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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學院教授許成安:效率與公平不可偏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0日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效率是指最佳有效配置資源

    是否優先不取決生産力水平

    應重視實現體制根本性轉變

    建立體現公平原則激勵機制

    近一段時間,在討論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問題上,一些人從我國目前生産力水平低下、經濟增長方式的粗放化等方面,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命題進行了論證,認為放棄效率優先是非常不合時宜的。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不僅沒有很好地把握“效率”範疇的內含,將“效率”與“財富”、“GDP”、“經濟建設”等概念混為一談了;而且還得出了“生産力的發展狀況決定著效率是否優先”的不正確結論。

    在經濟學中,“效率”概念是指資源在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礎上實現了最佳的有效配置,社會沒有任何“帕累托改進”的餘地,生産者和消費者都得到了最大的利益或福利。效率問題的實質是資源配置,而資源配置問題是任何一個社會都無法回避的重要問題。生産力水平和人均GDP的高低並不能成為我們關注效率或忽視效率的理由。生産力水平不高的中國在現階段要注重效率;同樣,生産力水平高度發達的現代化中國也將會高度重視效率或資源配置問題,現代西方發達國家在生産力水平高度發達的情況下絲毫沒有輕視資源配置狀況的現實,為此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從“經濟建設中心論”和“效率優先論”的關係來看,二者也不能簡單地劃上等號。從邏輯上來説,我們並不能從“經濟建設中心論”必然地推導出“效率優先論”。重視還是不重視“經濟建設”與重視不重視“效率”是既有聯絡但更有區別的兩個不同命題。如果不重視經濟建設,那麼自然談不上重視效率問題,因為這裡我們所討論的效率是指經濟建設過程中的效率,如計劃經濟時期,我們不重視經濟建設,自然沒有效率優先之説。另一方面,重視經濟建設,就一定意味著我們在價值取向上要確立效率優先論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必然會和高效率劃等號嗎?答案是否定的。部分學者認為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戰略確立以來,還存在著十分嚴重的效率低下現象,如粗放式不可持續型增長方式還非常普遍等等,其原因在於我們對效率優先的政策強調得不夠,還需要繼續“力倡效率優先”的價值取向。我以為,這種觀點是淺層次的。

    誠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但是我們的經濟效率卻沒有獲得同步提高,傳統體制下的粗放式增長方式依然如故,根源何在?值得我們認真反思和總結。造成這種低效率的原因不在於我們對效率的優先地位提倡得還不夠,而在於我們的體制沒有實現根本性的轉變。不配套的體制廣泛存在,這其中便包括激勵相容的收入分配製度沒有建立起來,市場經濟條件下通行的較為公平和公正的“按要素貢獻分配的制度”沒有在實踐中真正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市場沒有成為收入和財富分配的主導機制,非市場的分配機制還廣泛存在,如特權、壟斷、部門和地區、行業的行政性分割等等,導致各經濟主體特別是微觀經濟利益主體對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對資源的節約化使用、對技術創新、産品創新、組織管理和制度創新等缺乏應有的熱情和動力。筆者認為,正是制度上的缺陷以及分配上體現公平原則的激勵機制不存在,才導致了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的低效率現象長期普遍存在,而不是我們對效率優先的政策強調得不夠。因此,在經濟建設中心論已經確立的情況下,加快制度創新,並捨棄效率優先論,適時地提出“效率與公平並重論”是使得黨的基本路線能夠得到順利貫徹的重要保證,也是經濟增長方式實現轉變的重要條件。 (作者為南京審計學院經濟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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