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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問題的通知主要有三大特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2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于9月5日正式發佈,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22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土地調控,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在線訪談。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 第一,比較注重運用利益機制來調整土地的利益關係。比如説提高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比如調整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標準和使用方向,使一些城市政府手中的土地純收益部分相對減少,但不是拿到中央政府來,還是返回到地方,用於“三農”建設,用於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保護耕地和管住管好土地,要依靠行政手段,也要依靠法律手段,但是要逐步轉向主要依靠利益機制的調整,就是經濟手段。

    第二,行政手段上實行政府的土地違法問責制度。

    第三,強調了法律的懲戒作用。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是比較健全的,有刑法,有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頒布的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政處分規定,還有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關鍵是落實,對各種違法批地的行為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