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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生産“十一五”規劃的通知》解讀

    為加強安全生産工作,實現安全生産狀況的進一步好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印發安全生産“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6]53號)。《安全生産“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立足於強化安全生産基礎、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客觀分析了安全生産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確立了安全生産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明確了“十一五”安全生産的主要任務,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為進一步幫助公眾了解《規劃》的主要內容,日前安全監管總局對《規劃》進行了解讀。

    一、關於制定與發佈《規劃》的背景及意義

    安全生産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各級政府部門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內容。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多次強調,構建和諧社會要突出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就業、社會保障、分配、教育、醫療、環保和安全生産問題;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對安全生産工作作出了總體部署;國務院多次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産工作,並制定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在各級政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近年來,全國安全生産狀況總體穩定,從2002年開始各類生産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呈逐年下降趨勢。但由於我國目前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安全生産基礎薄弱,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煤礦等行業和領域特大事故多發,損失慘重。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時期,也是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職業危害、實現安全生産狀況進一步好轉的關鍵時期。因此,對“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産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總體部署是十分必要的。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06]53號文件正式印發的《規劃》作為第一部國家層面的安全生産專項規劃,對於促進安全生産具有重大意義,必將有力地推動安全生産工作的全面開展。

     二、關於《規劃》的定位與主要內容

    《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是對《綱要》中有關安全生産目標和主要任務的全面落實和細化,具有很強的宏觀性、政策性和指導性。《規劃》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3號)對專項規劃的要求,客觀分析了我國安全生産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産的指導思想、奮鬥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和重點工程。

    《規劃》明確了到2010年的3個總體量化指標,即億元國內生産總值生産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由2005年的0.7降為0.45;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産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由3.85降為2.8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數下降20%以上。同時,對13個重點行業和領域提出了具體控制指標,其中,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農機、漁業船舶等行業,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以上。此外,《規劃》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産的十大任務,其範圍覆蓋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築、特種設備、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農業機械、漁業船舶、電力等行業和領域。

    三、關於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針對當前煤礦安全生産形勢嚴峻、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實際情況,《規劃》提出將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作為首要任務,並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一是大力推進煤礦瓦斯治理。堅持“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産”的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方針,採取綜合措施,加大煤礦瓦斯治理力度。二是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小煤礦問題。推動各級地方政府制定小煤礦整頓關閉規劃,堅持整頓關閉、整合技改、管理強礦的三步走戰略,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解決小煤礦問題。三是強化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中認定的15種重大隱患,建立健全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四是提升煤礦安全科技水平,推動煤礦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五是推進煤礦安全基礎管理。要求各類煤炭企業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基礎管理,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示範企業建設,建成一批本質安全型礦井。六是加大煤礦安全生産投入。建立多元化的安全生産投入機制,按照企業負責、政府支持、社會參與的多元化融資原則,完善中央、地方和企業共同增加煤礦安全投入的長效機制。國家將繼續安排國債資金扶持國有重點煤礦進行安全技術改造,地方政府也要投入相應配套資金,企業作為安全投入的主體要按照規定提足用好安全費用。同時,積極落實煤礦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提高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實行安全生産風險抵押等三項經濟政策。儘快完善礦産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煤炭資源稅費計徵方法,並在條件成熟時實施。推廣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經驗,在煤炭生産成本中提取部分資金用於治理和解決煤炭開採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資源型城市和重點煤礦接替産業發展問題,以及因採煤引起的其他社會問題。大力推進工傷保險改革,從工傷保險費用中提取一定比例專項用於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和隱患整改等。

    四、關於《規劃》的組織實施

    為順利完成《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安全監管等部門將依據職責分工,分解細化各項工作責任;同時將《規劃》確定的億元GDP死亡率和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死亡率等綜合指標按年度直接分解落實到各省(區、市)。此外,有關部門還將儘快研究制定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調整和考核制度,強化《規劃》的督促檢查和落實。

    各級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將積極開展《規劃》的宣傳貫徹工作,搞好本地區、本行業安全生産工作與《規劃》的銜接,把安全生産相關內容納入本地區和本行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分解落實《規劃》提出的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切實做到安全生産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

    與此同時,各地區、各部門將認真抓好《規劃》提出的重點工程和項目的組織實施。考慮到現階段我國安全生産基礎薄弱、技術支撐力量不足、應急救援裝備落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急需治理等突出問題,2006年至2007年擬率先啟動煤礦事故預防與主要災害治理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程、安全科技創新和技術示範工程建設。

     文件鏈結: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生産“十一五”規劃的通知》